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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克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世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及利率汇率波动、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市场竞争订单下滑、投资项目不及预期、技术迭代升级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6第五节重要事项....................................................................................................................4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0第八节财务报告....................................................................................................................65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22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王克飞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世华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世华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董事长王克飞先生签名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文件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预提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对202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属于能源装备制造行业,主要聚焦于为能源制造及能源利用提供相关装备及服务,以余热利用和超低排放、熔盐储能、多能联储等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节能环保装备和能源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行业发展状况 1、传统主业余热锅炉所属行业发展状况 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供热、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目前,我国各类锅炉年消耗能源约20亿吨标准煤,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是我国能源消耗量最大、碳排放量最多的耗能设备。近年来,通过实施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推进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我国锅炉生产制造技术和节能环保运行水平显著提高。但总的看,还存在部分锅炉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低等问题,锅炉节能降碳减污改造潜力较大。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出台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制定了锅炉更新改造发展的行动方案,深挖节能降碳减污改造潜力。2024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该目录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含工业锅炉在内的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2024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 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202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锅炉制造作为工业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其转型发展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的各类锅炉产品始终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传统余热锅炉行业的发展主要受下游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焦化、建材、化工等行业的需求决定。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工业余热资源丰富,但余热资源利用比例低,能源利用具备较大提升潜力。在碳中和目标驱动下,工业节能降碳成为关键路径,通过提升余热锅炉覆盖率及推广高效换热、智能调控技术,可推动行业年节能降碳减污。未来余热资源利用率和余热锅炉的节能改造都将进一步提升,余热锅炉消费需求也将随之扩大,将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2、主要产品清洁能源环保装备所属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清洁能源板块主要包括生物质发电设备、核电设备、光热发电中储能关键部件(吸热器、蒸汽发生系统等)、用户侧储能以及多能联储、火电灵活性改造等综合解决方案。 2025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实现新突破,达到21.59亿千瓦。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的六成。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水电新增393万千瓦,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71万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水电装机4.4亿千瓦,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上新台阶,发电量接近全国总发电量的四成,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之和。风电、光伏新增发电量超过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99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5.6%,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9.7%,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164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093亿千瓦时)之和;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14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达到23.7%,较去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亿千瓦时,超出全社会用电量增量。可再生能源作为我国发电新增装机主体地位进一步夯实,保障能源供应和推动清洁低碳转型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 随着2025年新能源更大规模的发展,为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我国将有序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以及跨省区输电工程建设,完善电网调度运行机制,明确到2027年,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国内特高压输电通道与智能配电网协同推进,跨省跨区新能源消纳能力实现快速提升,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火电灵活性改造等电力系统调节性资源同步建设,将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核心支撑。此外,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的进程再度提速,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将加快进入电力市场。 (1)熔盐储能应用发展状况 1)光热发电 光热发电机组配置储热系统后,可实现24小时连续稳定发电。这样一种高稳定性的可再生能源,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光热电站自带储能的特性,通过微网技术,其可与光伏、风电组合,提升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比例,进而形成了“光热储能+多能互补”的全新形式,从而促进风电和光伏的随机性波动性电源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