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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霓控股中期报告2025

2025-08-22 港股财报 Silent
报告封面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的《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飛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若干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財務資料附註 1.一般資料 飛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3號法律,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普通股自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起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上市」)。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及總部地址分別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及Lot 1883, JalanKPB 9, Kg. Bharu Balakong, 43300 Seri Kembangan, Selangor, Malaysia。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31樓。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彈性紡織品、織帶及膠帶有關產品業務,以及能源效益業務。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PRG Holdings Berhad(「PRG Holdings」或「控股股東」),其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為公眾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2.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所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GEM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此等財務報表乃按照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以馬來西亞令吉(「令吉」)呈列,令吉即本公司主要經營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而除另有所指外,所有價值已約整至最接近千位(千令吉)。 除與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期間生效之新訂準則或詮釋相關部分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根據與二零二四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會計政策變動的詳情載列如下。 採納新訂或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 採納上述準則對本集團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並無任何重大變動及重大影響。 財務資料附註 3.收益及分部呈報 (a)業務分部 本公司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彈性紡織品、織帶及膠帶有關產品,以及能源效益業務。 本集團根據定期提供予行政總裁(即主要營運決策人(「主要營運決策人」))的財務資料,釐定其經營分部並編製分部資料,以用於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本集團已就其經營分部識別以下兩個可報告分部: (i)生產(「生產分部」);及 (ii)能源效益(「能源效益分部」)。 除上述可報告分部外,本集團已識別另一分部(即「其他」),該分部包括物業投資與放貸及總部業務與活動。 主要營運決策人以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計算的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為基礎,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分部間銷售按銷售予外部客戶的同一水平定價,並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對銷。 本集團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向主要營運決策人報告的經營分部資料,並不包括分部資產及分部負債。因此,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分部負債的資料。 財務資料附註 財務資料附註 (b)地區資料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本集團的製造設施及銷售辦事處建基於馬來西亞及越南,而其能源效益業務則建基於新加坡共和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本集團按地理位置(根據衍生銷售交易的客戶地理位置釐定)劃分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分析如下: (c)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於報告期間,佔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的個別客戶收益如下: 來自上述主要客戶的收益在能源效益分部下呈報(二零二四年:能源效益及生產分部)。 財務資料附註 附註:於本期間,主要營運決策人用於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的資料並不包括按產品劃分的收入明細。比較資料已作重列,以符合本期間的呈列。 財務資料附註 5.融資成本 財務資料附註 6.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 本集團的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以下各項: 財務資料附註 7.所得稅開支 根據開曼群島規則及法規,本公司毋須於開曼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馬來西亞所得稅按估計應課稅溢利的法定稅率24%計算。 其他稅務機關的稅項開支按該等相關司法權區的現行稅率計算。 8.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為每股普通股0.01港元,金額為9,233,000港元(相當於約4,960,000令吉),已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獲股東批准,並於二零二五年六月派付股息。 財務資料附註 9.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乃根據本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及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以下資料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為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並無發行在外的攤薄潛在普通股。 10.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本期間,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為0.7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7百萬令吉)。 財務資料附註 貿易應收款項為不計息,本集團一般授出的貿易信貸期介乎自發票日期起計30日至90日。其按原始發票金額確認。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貿易應收款項根據發票日期的賬面總值賬齡分析如下: 財務資料附註 貿易應付款項為不計息,而本集團獲授的一般貿易信貸期介乎自發票日期起計一個月至三個月。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財務資料附註 13.借款 財務資料附註 14.股本 附註: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本公司完成購買位於馬來西亞名為Picasso Residence住宅發展項目內的50個多層大廈單位。總代價的88%以向賣方PRG Holdings配發321,756,000股本公司普通股的方式支付。 財務資料附註 15.關聯方交易 (a)除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其他部分所詳述的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於本期間內與關聯方訂有下列交易: 財務資料附註 除與PRG Holdings、Netventure Properties Two Pte. Ltd.及Netventure Reality Pte. Ltd.有關租金支出的交易構成符合最低豁免水平之關連交易,全面豁免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的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以及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的公告所公佈,本公司根據本公司(作為貸款人)與PRG Holdings(作為借款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貸款協議(經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貸款延期協議修訂)向PRG Holdings墊付的貸款的利息收入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而本公司已就貸款協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9及20章的適用規定外,其他關聯方交易並不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 (b)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 主要管理人員指該等直接及間接地有權並負責規劃、指導及控制實體活動的人員,包括任何董事(無論執行董事或其他董事)。 16.資本承擔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a)生產分部 本集團是馬來西亞及越南歷史悠久的彈性紡織品及織帶製造商。產品於馬來西亞及越南製造及銷售,亦出口至超過30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印度、印尼、澳洲、斯里蘭卡及巴基斯坦。 於本期間,國內銷售及出口銷售分別佔生產分部總收益約31.2%及68.8%(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8.7%及71.3%)。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亞太地區、歐洲及北美洲國家仍為本集團的主要出口國家。 於本期間,來自生產分部的收益約為43.5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4.6百萬令吉),較二零二四年同期減少約1.1百萬令吉或2.5%。該減幅主要由於膠帶及傢俬織帶產品銷售下降,以及鑑於本集團的銷售主要以美元計值,惟美元(「美元」)兌馬來西亞令吉(「令吉」)貶值。然而,該影響部分被本期間包覆彈性紗產品銷售增加所抵銷。 (b)能源效益分部 於本期間,能源效益分部的收益主要包括能源解決方案合約、維護服務合約、其他服務及銷售商品,分別佔能源效益分部總收益約78.4%、10.9%、10.6%及0.1%(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77.8%、16.7%、5.3%及0.2%)。於本期間的收益約為69.6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40.7百萬令吉),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28.9百萬令吉或71.0%。大幅增長乃主要由於馬來西亞項目收入增加。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收益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收益約為113.1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85.4百萬令吉),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27.7百萬令吉或32.4%。收益增加主要由於能源效益分部於本期間貢獻的收益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詳情於本報告「業務回顧」闡述。 於本期間,生產分部及能源效益分部分別佔本集團總收益約38.4%及61.5%(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52.2%及47.7%)。 銷售及服務成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銷售及服務成本約為82.4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1.6百萬令吉),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約20.8百萬令吉或33.8%。銷售及服務成本增加與本期間的收益增加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於本期間,本集團錄得毛利約30.6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3.7百萬令吉),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6.9百萬令吉或29.1%,與本期間的收益增長一致。 然而,本集團的毛利率由27.8%下降至27.1%,主要由於馬來西亞自二零二五年二月起提高最低工資後勞工成本上升。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合共約為收益0.7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0.4百萬令吉),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0.3百萬令吉或75.0%,主要是由於本期間的外匯收益淨額0.45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虧損淨額0.06百萬令吉)。 銷售及分銷成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銷售及分銷成本約為1.1百萬令吉(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