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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2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5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红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8第五节重要事项...............................................................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9第八节财务报告...............................................................62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17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公司调整了上年同期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沿着绿色、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前行,坚定不移向清洁能源转型。2025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447.4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1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8%;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2.45亿元,同比减少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亿元,亏损同比减少1.29%。 (一)煤焦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煤炭在能源供应中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2025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能源行业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绿色低碳,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激发能源发展活力动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创新引领,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建设。2025年山西省召开能源工作会议,会议强调2025年要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目标,统筹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壮大能源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我国煤焦市场呈现供需不平衡态势。 2、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较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1,095万吨/年,在产产能895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华北、华东和华中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375.60万吨,比上年增加26.53%;报告期内精煤产量179.37万吨,其中汾西太岳88.58万吨、东于煤业43.31万吨、锦富煤业47.48万吨。公司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公司紧扣“双碳”目标和能源革命主线,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为总基调,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公司副产品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55%左右,是低成本大规模制氢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在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行投资布局及构建氢能的“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产业链闭环,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发展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3、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1)采购模式 外购的精煤主要包括主焦精煤及贫瘦精煤(含瘦精煤)等。公司采购来源地主要包括山西的吕梁市、晋中市等市和河北、陕西等地。由于公司所在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公司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在采购方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价格优势。 (2)生产模式 公司焦炭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策略,焦炭和煤炭都是在综合考虑上一年度生产情况、销售情况以及市场分析情况等相关因素后,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根据季节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状况将年度生产计划细化分解,由公司专业团队负责相关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并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程、制度,全面落实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管理制度。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产品的销售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销售的部门根据市场变化与客户协商确定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4)生产工艺流程图 (二)氢能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氢能产业在“十四五”收官冲刺与《能源法》首年实施的双重驱动下,从国家的顶层设计到地方政府实践落地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国家层面,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能源法》,将氢能明确纳入能源管理体系,赋予其正式法律地位,为产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批复有关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疆哈密、山西吕梁、河南济源、河南濮阳、河北沧州、辽宁大连等6地加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进一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覆盖面。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聚焦“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地方层面,各地结合产业禀赋精准施策。四川、福建、湖南等省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等,提出“绿氢—绿氨—绿色甲醇”一体化、氢能港口、氢能冶金等特色目标;河南、辽宁、山西等地陆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截止目前,燃料电池汽车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已经覆盖9省及2市。这一政策的广泛推广,不仅降低了燃料电池汽车的运营成本,更凸显了其在长距离运输领域的独特优势,凭借其长续航、快速加氢以及环保无污染的特性,燃料电池汽车有望在未来的长途物流运输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 2、主要业务 (1)氢气制取 报告期内,公司在氢能供给端持续夯实产能基础,清徐美锦华盛一期2,000Nm³/h高纯氢项目以及贵州美锦5,000Nm³/h高纯氢项目已稳定运行,有力支撑太原、吕梁、贵州六枝特区及周边车辆用氢需求。华盛二期项目建设正稳步推进,预计建成后产能将提升至12,000Nm³/h。另有滦州美锦14,000Nm³/h高纯氢项目在建。在绿氢制取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零碳能源”转型,推进分布式绿电制氢加氢示范项目。依托青岛、佛山氢能产业园屋顶光伏资源,打造“绿电+绿氢+绿色交通”一体化工程,重点探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柔性控制策略,构建产业园区“源网荷储氢”协同闭环系统,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可落地的氢能解决方案。 (2)车辆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合作与市场突破双管齐下,加速氢能车辆商业化应用。 战略合作方面,公司与国氢科技达成全方位战略合作,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0,000台氢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