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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确成股份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阙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力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3第五节重要事项................................................................................................................................2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3第八节财务报告................................................................................................................................44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公告及备查文件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五十六条规定:“计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发 行 在 外 的 总 股 本 为415,883,145股 , 扣 除 回 购200万 股 后 股 本 为413,883,145股。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已成为全球主要的二氧化硅产品专业制造商之一,形成了从原材料硫酸、硅酸钠到最终产品二氧化硅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拥有无锡、滁州、三明三个国内生产基地,泰国一个海外生产基地,二氧化硅总产能位列世界第三位。 公司产品主要市场聚焦于橡胶工业领域中的高性能子午线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动物营养品用载体、牙膏行业以及硅橡胶行业。公司产品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完善的服务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青睐,全球领先的国际轮胎行业头部企业、国内主要乘用车轮胎生产企业,以及全球动物营养品行业龙头企业,均是我们重要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研、产、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进行了全产业链布局,产品涵盖了二氧化硅及其原材料硅酸钠、硫酸及蒸汽、电力等。公司的全产业链运营不仅有助于强化供应链控制力与稳定性,还能节约生产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在国家提出“碳达峰”的背景下,利用制备硫酸的余热发电,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优化了资源利用效率,生产过程中节约能源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不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设有无锡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以该平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依托,与科研机构、院校等密切合作,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和客户潜在需求,积极开展新型二氧化硅和二氧化硅创新应用的研究,以及其他无机材料的研究。随着募投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的建设落成,将为公司加速新产品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按合同或订单形式执行,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包括长期供货合同及单次销售合同。公司发货时按具体订单或合同执行。公司销售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报告期内直销占比在85%以上。 (三)行业情况 绿色轮胎用二氧化硅:公司主要产品绿色轮胎专用材料高分散二氧化硅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半钢绿色轮胎行业。绿色轮胎的低滚动阻力、抗湿滑性能以及低噪音技术在经济性、安全性和有效节约能源方面表现优异,是经济有效的节能减排手段,从而达到汽车节能环保的目的。目前轮胎行业根据市场需求,产品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要求胎面胶具有高抗湿滑性能和低滚动阻力。尤其是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对胎面胶的低滚动阻力、高抓着性能和高抗湿滑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轮胎制造中通过低滚动阻力和高抗湿滑性能的绿色轮胎胎面胶配方设计,高填充白炭黑、抗湿滑材料等组合,平衡轮胎安全性与节能性。作为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高分散白炭黑在橡胶产品中的用量将随着绿色轮胎产量的逐渐提高以及在轮胎胎面中使用比例的提高而不断攀升。 2025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新能源车的渗透率不断提高。 2025年上半年,中国橡胶轮胎出口表现亮眼。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上半年出口总量达471万吨,同比增长4.5%,出口金额835亿元,同比增长4.9%。汽车轮胎出口同样稳健,上半年出口量400万吨,同比增长3.9%,出口金额686亿元,同比增长4.3%。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大背景下,轮胎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转变。乘用车轮胎已大量使用白炭黑,全钢胎也在提高白炭黑用量以降低滚动阻力、提升节能性能。可再生与循环材料以及生物基材料的大规模应用成为趋势:头部轮胎企业积极推进可再生原材料、再生资源以及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国际主要轮胎制造公司普遍制定了应用可持续材料的目标和路线图。 2025年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启动全国首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将轮胎纳入17类试点产品之一,旨在统一碳足迹核算标准。试点将配套发布专用认证规则,构建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识认证方案。 2025年6月26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7年,推动制修订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百项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基础更加牢固,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对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国工业领域的碳排放占整体碳排放的70%以上,意味着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工业领域承担更大的减排责任。工业领域的绿色转型对全国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具有决定性作用。 2025年4月16日,欧洲委员会正式通过了2025-2030年《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和《能源标签法规》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内应优先引入生态设计要求和能源标签的产品,包括钢铁、铝、纺织品(重点是服装)、家具、轮胎和床垫。这些产品因其在推动循环经济和减少环境影响方面的巨大潜力而被选中。《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已于2024年7月通过,旨在提高产品的循环性、能效、可回收性和耐用性,其中要求轮胎必须满足湿地抓地力、滚动阻力和噪音排放特定标准,轮胎在全新状态下需满足这些指标的严格标准,且在磨损至1.6毫米胎面深度时仍需达标。 2024年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轿车轮胎》(GB9743-2024)、《载重汽车轮胎》(GB9744-2024),这两项标准增加了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和滚动阻力性能的相关要求,实施日期均为2025年5月1日。这两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轮胎行业向绿色、高质量方向转型,对我国轮胎行业和企业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2021年2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正式发布了《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根据指导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轮胎行业方面,指导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绿色轮胎市场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