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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2-财报-
天下秀: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56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公司负责人李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海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松岩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涉及行业趋势预判、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期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另外,公司对于创新业务体系的布局与探索,目前盈利方式与业务模式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4第五节重要事项................................................................................................................................2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3第八节财务报告................................................................................................................................5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说明 1、行业政策支持 公司所处数字经济领域,近年来受到国家各级、各地政府部门重视支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法规与产业政策以支持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力度逐年增强。 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提供信息撮合、交易服务等综合服务。同时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副业创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引导“宅经济”合理发展,促进线上直播等服务新方式规范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动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鼓励广告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拓新阵地,布局新媒介,推进数字广告的理论创新;鼓励开展原创性、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鼓励探索数字广告经营新模式、新业态,推进数字广告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和运营一批广告业创新创业“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加快发展短视频、网络直播、社交电商、智能设备等营销传播新模式,推进移动程序化、视频程序化及跨设备程序化等新型广告经营模式发展。 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广告产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积极作用,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该规划设立了发展目标,要求广告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消费、提升商品和服务附加值、传播社会文明、吸纳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各类平台和广大网民创作生产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2024年7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正式增设网络主播为国家新职业,这标志着网络主播的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立。人社部此前印发的《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出,新职业从业者可以享受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有关政策待遇,以及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相关政策。人社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通知》,旨在通过打造直播带岗基地、完善直播带岗功能、培育直播带岗品牌、提升网络直播能力以及提供网络直播支持等措施,推进直播带岗在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 2025年1月17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要求相关网络服务商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保护措施,如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提供相关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当禁止用户上传相关作品等。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也需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未经授权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行为。 2025年9月1日起,《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提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文本、音频、图片、视频、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在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应当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应当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方法、样式等规范内容,并提示用户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标识管理要求。这有助于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管理,保护原创内容创作者的权益。 2、行业情况和公司所处地位情况 伴随着社会各界数字化转型升级,各行各业对于互联网营销的精细化越来越看重,传统消费企业的营销渠道、销售渠道均发生重大变化,逐渐从传统渠道转向基于新媒体的红人营销、分销渠道,对营销、分销全流程的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要求不断提高,使得平台技术步入数据化深水区。红人新经济由于天然面临供需双方“多而散”的商业环境,是社会数字化转型下诞生的新型商业模式,在平台数据处理、提供数字化服务方面沉淀已久,成为目前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现象之一。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红人新经济融合了个体经济、粉丝经济、体验经济、共享经济等诸多要素,行业正迎来黄金发展期,各行业的接入也使红人新经济潜在市场容量不断扩大。 随着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互联网正呈现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的趋势。Web1.0是早期的互联网,用户只能被动地浏览文本、图片以及简单的视频内容,是内容的消费者。在Web2.0时代,用户不仅可读而且可写,尤其是随着移动互联网以及微博、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发展,用户可以在平台上创造和传播自己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并与其他用户交流互动。经过30年的发展,如今互联网正处在Web2.0向Web3.0演进的重要时点。在5G、云计算、区块链、AI、VR等技术的驱动下,Web3.0正在全世界的共同努力下开始基础设施的搭建和完善,以用户为中心,强调用户拥有自主权,希望改进现有的互联网生态系统,有效解决Web2.0时代存在的垄断、隐私保护缺失、算法作恶等问题,使互联网更加开放、普惠和安全,向更高阶的可信互联网、价值互联网、智能互联网、全息互联网创新发展。同时,随着数据要素日益重视、人工智能持续发展,大语言模型取得了巨大成功,AIGC领域日益勃兴,一方面,AI产品形态向内容生成、知识洞察、智能助手、数字代理等方向延伸;另一方面,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多模态之间相互转换已经初步实现。对于创意、逻辑、剧本、交互等要求较高的垂类或深度内容的创作,AI大模型及相关应用也成为重要的降本增效工具。 基于互联网新技术不断迭代,互联网用户的体量也随之不断增长,用户基于内容平台的行为已经渗入生活衣食住行以及代表个人标签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品牌商家更加重视内容运营。商家根据自身品牌特征制定品牌推广和广告营销的核心策略,通过数据驱动精准对接目标红人并输出 广告需求,红人团队制作内容并向不同平台进行分发,依托红人IP,通过平台向消费者传播内容,提高品牌知名度,引发消费者价值认同,激活购买行为。在原有品牌方、平台、消费者三者即可实现的商业模式基础上,红人环节应运而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消费者和红人的粉丝关系,更好的刺激消费促进了红人新经济生态圈的丰富与发展。红人的社会群体连接功能持续辐射放大,“红人-粉丝”社会新结构逐渐形成,将成为各行业基本运作模式,平台作为红人和各行业商家“连接器”的价值将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