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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1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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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曙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亚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5第五节重要事项........................................................................38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3第八节财务报告........................................................................5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1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数为215.1198万股。因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780.04万股增加至10,995.159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780.04万元增加至10,995.1598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1)改性塑料 在科技创新、轻量化需求、高性价比等多重因素驱动下,改性塑料正加速“以塑代钢”“以塑代木”“以塑代瓷”,成为汽车、家电、高铁及轨道交通、电子电气、通讯、新能源、医疗、建材、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结构功能一体化”首选材料。据制造业排名数据库,2024年中国改性塑料产量3,320万吨,同比增长11.6%,增长显著。 改性塑料上游大宗树脂(PP、PA、PC等)与功能添加材料(玻纤、增韧剂、阻燃剂等)构成主要成本。据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2025年上半年,我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CPPI)同比下跌了8.3%,其中合成纤维下跌11.3%,合成树脂下跌4.5%,合成橡胶下跌0.6%。高性能添加剂因技术壁垒价格坚挺。 改性塑料下游需求呈多极化迸发态势。从中长期看,汽车产业仍将稳居我国第一大制造产业链,并继续成为改性材料业务的核心赛道与首要增长极。目前国内传统燃油车与新能源汽车销量已呈“平分秋色”之势,而全球市场仍以传统燃油车为主,新能源汽车正加速渗透。家电板块紧随其后,成为改性塑料“第二增长极”。国内21亿台保有量进入“以旧换新”,新国标推高阻燃、低VOC等高端料占比;中国品牌海外扩产,推动了合金等改性塑料需求年增8%–10%。 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石化化工”领域的“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满足5G应用的液晶聚合物、电子级聚酰亚胺等特种工程塑料生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轻量化材料应用”中的“高强度复合塑料”等列入鼓励类目录。 (2)热塑性弹性体 热塑性弹性体(TPE)是一种兼具橡胶弹性和塑料加工特性的环保低碳型高分子材料。它属于合成橡胶中的高技术门槛、高附加值品种,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交通、医疗卫生等行业,是传统热固性橡胶的理想替代品。按主链段化学结构,TPE主要包括苯乙烯类、聚烯烃类(含TPV)、聚氨酯类、聚酯类、聚酰胺类、有机硅/氟类及其他(如氯乙烯类、生物基类)。 汽车行业是热塑性弹性体(TPE)市场的重要增长动力。随着可持续交通趋势的发展,TPE组件被广泛应用于车辆的密封系统、车窗密封条、内饰部件、电缆管理、仪表板和门把手等部件中。为满足轻量化和燃油效率的需求,TPE正逐步替代金属和传统橡胶组件。同时,在电动汽车中,TPE的应用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在电池热管理方面,进一步推动了其在汽车行业的市场份额。 根据Global Growth insights的数据,2024年热塑性弹性体市场的价值为254亿美元。我国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还落后于国外先进企业,中高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然而我国热塑性弹性体(TPE)行业在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正在逐步实现国产替代。近年来,国内企业在部分细分领域取得了显著技术突破,具备了与国际巨头竞争的能力。下游客户出于降低成本和服务优势的考虑,对国产TPE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未来,TPE行业将朝着高性能化、环保化和可回收利用的方向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十六项为汽车相关产业,涵盖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用充电设备、汽车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车用内燃机研发能力建设等内容。TPE作为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关键材料,可受益于该政策对相关产业的鼓励,推动其在汽车等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3)碳纤维复材结构件及零部件制造与整机装配 从空域划分来看,3,000米以上一般为民航客机空域,而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属于低空通用航空空域。 其中,载人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高度一般在300米以下,载货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高度一般不高于120米。 目前,航空航天及低空经济复材零部件制造所使用的复材主要为碳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与金属材料相比,碳纤维复材具有高强度、高模量、低密度、耐腐蚀性好等优势,因此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 在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复材凭借低密度、高强度、高模量的特性,已成为现代飞行器的关键材料。民用客机的机身、机翼、尾翼等主要结构部件大量采用该材料,显著减轻了重量,提升了飞行性能和延长了服役期限。此外,在航空发动机的风扇叶片、机匣等非高温部件中,碳纤维复材也有广泛应用,降低了发动机重量,提高了燃油效率。 在低空经济领域,碳纤维复材同样应用广泛。在无人机制造中,其轻质、高强度特性提升了飞行效率和结构强度,满足了复杂任务需求。在eVTOL制造中,碳纤维复材用于结构部件和推进系统,不仅提升了飞行性能和使用寿命,还降低了成本。在低空旅游中,碳纤维复材被用于观光飞机、直升机、热气球等设备,其耐腐蚀性强,提升了飞行效率,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体验。在飞行培训设备制造中,碳纤维复材减轻了设备重量,提升了稳定性和真实感,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教练机飞行性能。 随着技术的发展,碳纤维复材零部件趋于大型化、整体化、结构功能一体化,其制造技术也趋于自动化。要实现复合材料用量的突破,必须在机身、机翼等大型部件上实现复合材料的应用,并向大型化、整体化、结构功能一体化进行发展。然而,大型化、整体化、结构功能一体化构件的成型工艺复杂,传统手工制造难以满足精度和周期要求,这促使了自动铺丝铺带、热隔膜成型和自动化组装等自动化技术出现。近年来,我国在数控下料、激光投影铺叠、数控铣切和自动化超声探伤等基础自动化技术上取得了进展,但与欧美相比,整体自动化水平仍偏低,高端自动化技术尚未实现批量应用。因此,自动化制造技术的应用研究仍是我国碳纤维复材零部件制造业的重要任务。 《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于2024年3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该方案提出,到2030年,推动低空经济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明确了阶段目标和五大领域20项任务,从多方面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明确,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出台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