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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232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杨文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左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5第五节重要事项................................................................................................................................27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2第八节财务报告................................................................................................................................4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重大政策及影响 1.重点国家政策 2025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要求利用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数据使用控制等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可信采集、加密传输、可靠存储、受控交换共享、销毁确认及存证溯源等,规避数据隐私泄露、违规滥用等风险。 2025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2025年3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加强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有机衔接。 2025年4月27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的函》,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第二级(含)以上信息系统运营者要编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填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到属地公安机关更新等级保护备案。 2025年4月28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局印发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2025年工作要点》,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治理四大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活数据潜能并解决"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卡点问题。 202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多项内容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包括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预备制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立法工作等。 2025年6月27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的制定细化《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的基础性、原则性要求,明确划分密码管理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以及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的职权义务,明确规划、建设、运行等各阶段的规范要求,明确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各方面、各环节的要求以法定形式固化下来,力求做到做到责任明确、环节清晰、措施完备。 2.重点行业政策 政务行业: 2025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严格规范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 2025年5月21日,公安部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工作规定》,旨在保障《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包括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采用的产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等十三项内容。 金融行业: 2025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旨在促进中外资金融机构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更加高效、规范,进一步明确数据出境的具体情形以及可跨境流动的数据项清单,便利数据跨境流动。《指南》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必要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技术措施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2025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旨在细化金融领域的数据安全监管规则,填补行业制度上的空白。在数据安全工作中,严格遵循“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针对金融机构在数据分级分类、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全流程业务数据安全技术以及业务数据安全与事件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电信行业: 2025年4月23日,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提出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提供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制度,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教育行业: 2025年4月1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数字化教育体系,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意见》明确将建设国家教育数字化大数据中心,推动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同时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能源行业: 2025年1月3日,国家原子能机构发布《核安保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试行)》,明确核安保系统商用密码应用相关技术、建设、运行、维护、评估及管理等基本要求,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2025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使用满足要求的密码产品,确保数据源头加密和防篡改。 2025年6月,中国气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提出,是国内首部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应用的部门规章。《办法》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算法安全审核、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发布审核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安全、稳定、持续。 (二)行业发展情况 1.抗量子密码标准化与产业化进程加速 近年来,全球量子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现有密码体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量子计算技术能够高效破解RSA、ECC等基于复杂数学难题的加密算法,商用密码体系将面临根本性威胁。美国、英国及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目前均发布了抗量子密码迁移的路线图,计划以2030年或2031年作为抗量子密码迁移的中期时间节点,2035年作为实现抗量子密码全域覆盖的最终时间节点。我国量子科技领域政策布局呈现明显的阶段性演进特征,从早期的基础研究支持逐步转向产业化应用推动。自2023年起,发展量子技术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包含量子科技在内的未来产业。2025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1号),提出聚焦量子科技领域,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其中包括发展分布式量子密钥资源池,研究集成量子随机数、抗量子密码、量子密钥分发等技术。 目前,我国正在加速自主研发抗量子密码的标准化进程,2025年2月,中国国家商用密码研究院向全球公开征集新一代商用密码算法,以推动下一代商用密码标准的制定。同时,抗量子密码的产业化试点应用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抗量子密码在金融、互联网、政务、交通、能源等关 键信息基础设施形成行业级的产品迁移与应用,将促进形成量子科技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ICVTA&K及光子盒研究院的数据统计,2024年全球抗量子密码产业规模增长迅速,达6.56亿美元,其中我国抗量子密码产业规模约为1亿美元,占比约为15.11%,预计随着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