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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Huaxi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Equipment Corp.,Ltd. 半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负责人刘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3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6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8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20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78附件Ⅱ融资情况......................................................................................................................78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一)采购模式 公司核心产品为人防门及其配套产品,人防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混凝土、橡胶及其他的耗材。公司在生产上采用“以销定产”模式,销售部门将产品需求信息反馈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产品需求状况编制产品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的仓储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安排原材料采购的具体事宜,采购部门对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质量及具体进度负责。一般原材料采购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在原材料抵达公司仓库或指定地点后,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安排入库。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所采购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最优化。 (二)销售模式 由于人防设备行业存在极强的区域性销售的特点,公司目前服务的客户主要集中在重庆区域。客户主要为区域内的房地产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公共设施建造企业以及设计研究院等。公司产品具有极强的行业针对性,公司扎根重庆市场多年,已建立了完善的客户销售网络体系。为进一步获取订单,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设置专人挖掘区域内行业的项目资源,并通过参与客户的价格比选或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机会。对于原有客户,公司通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参与客户的价格比选或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并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销售人员紧密跟踪工程进度,及时安排人防门的生产运输和安装工作。在整体工程建造过程中,销售人员协助客户和当地人防办根据合同的要求及时跟进工程完工进度,在各个阶段对规定的数量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 (三)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需求状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根据合同签署情况将产品需求情况反馈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实际产品需求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实际生产事宜。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及仓储情况安排原材料采购,以保证产品的正常生产。公司配有专门的质检人员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并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流程及制度,目前已通过GB/T 19001-2016/ISO 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实行全流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活动贯穿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安装,直至工程完全竣工,客户完成最终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重庆市202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年10月16日已换发新证,证书编号:GR202351101063,有效期三年)。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减少4,358,390.60元,同比降低55.62%,主要是报告期内工程项目回款较少,日常支出需要正常维持,故导致货币资金减少。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505,045.82元,同比增加38.12%,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较慢所导致的。 单位:元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2.46%,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的工程量有所增加所致。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24.35%,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成本也相应增加所致。3.报告期内内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8.24%,主要是本期的完成的工程项目利润减少所致。4.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33.4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所致。5.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95.93%,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6.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25.19%,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的工程量有所增加所致。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8.13%,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回款减少,进而影响现金流入减少,而成本支出相对增加所致。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月,由华西人防董事长杨忠海先生带队牵头,走访慰问了陶家镇友爱村、治安村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分别送上了新春贺礼和新年红包。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关心员工生活状况,并在节假日对员工发放了节日礼品。公司未来将继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更多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继续履行对社会、股东、员工和相关方的责任。 六、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四)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业务,对公司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资产权利受限均为银行存款质押,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杨忠海与杨宇为叔侄关系;杨宇持有重庆华承威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67%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1、杨忠海持有公司35%的股份,杨宇持有公司62%的股份,双方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杨忠海担任公司董事长,杨宇担任公司董事。 2、杨忠海与董事杨程为父子关系;3、杨忠海与董事杨宗彬为兄弟关系;4、杨忠海与财务负责人陈静为亲属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不存在任何关系。 (二)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二)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二)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庆华西人防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重庆市华西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系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自然人杨忠海、甘晓平、杨中华、杨宇于2002年6月10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四位股东以货币形式各出资12.50万元,出资比例均为25%。该出资由重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2年5月29日出具重华信会验(2002)第145号验资报告。 2004年8月10日,根据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杨宇将25%的股权以人民币12.5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张尹红。转让后,自然人股东杨忠海出资12.5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25%;自然人股东甘晓平出资12.5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25%;自然人股东杨中华出资12.5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25%;自然人股东张尹红出资12.5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25%。 2004年8月16日,自然人股东杨中华将5%的股权以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张尹红,10%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甘晓平。转让后,自然人股东杨忠海出资12.5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25%;自然人股东甘晓平出资17.5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35%;自然人股东杨中华出资5.0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10%;自然人股东张尹红出资15.00万元,占实际出资比例为30%。 2006年2月18日,根据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自然人股东张尹红将10%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杨忠海,将20%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杨中华。转让后,自然人股东杨忠海出资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