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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0762)更新报告

2025-08-14第一上海证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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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0762)更新报告

买入 2025年8月13日 管理层高度重视价值创造和股东回报,向“高股息+高成长”迈进➢经营业绩稳健增长,重视股东回报: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 2002.0亿元(YoY+1.5%)。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税前利润达178亿元(YoY+5.1%)。2025年上半年,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实现144.8亿元(YoY+5.0%)。每股基本盈利为0.473元(YoY+5.0%)。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0.0亿元,资本开支为202.2亿元,自由现金流为87.8亿元(YoY+63.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7%。同时,董事会决定派发中期股息每股0.2841元(含税)(YoY+14.5%),合计约86.93亿元。 罗凡环852-25321962simon.luo@firstshanghai.com.hk 李京霖852-25321957Jinglin.li@firstshanghai.com.hk ➢基本盘稳中有增,业务结构持续优化:2025H1联网通信收入达到1319亿元(YoY+0.4%)。具体而言,公司联接用户规模一举突破12亿大关,移动和宽带用户净增超1100万,总数达4.8亿,创近年同期新高。50%的联通用户选择“双千兆”服务,融合业务渗透率超过77%、客单价超过百元。与此同时,算网数智收入达到454亿元(YoY+4.3%),占比提升到26%。其中,联通云收入达到376亿元(YoY+4.6%),数据中心收入达到144亿元(YoY+9.4%),AIDC签约金额同比增长60%(YoY+60%)。此外,国际业务收入达到68亿元(YoY+11%);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占比提升到86%,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资本开支提质增效,研发实力不断增强: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成本为 主要资料 行业电讯服务股价10.2港元目标价13.0港元(+28%)股票代码762.HK已发行H股本305.98亿股H股总市值3140亿港元52周高/低11.4港元/5.8港元每股净资产13港元主要股东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53.52%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26.41% 1862.8亿元(YoY+0.9%),增幅低于营业收入1.5%的增幅。上半年,公司精准建网、智能管网成效明显,资本开支202亿元(YoY-15%)。极简网络有序推进,年化节省OPEX近10亿元,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率超过70%。并实现移动网络人口覆盖率超过99%,5G-A规模商用超过330个城市;宽带网络覆盖5.7亿家庭,万兆光网试点达到106个城市。数据中心能力储备达2650MW,智算总规模达到30EFLOPS。此外,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6%,科技创新人才占比超过40%,规模达到4.7万人。➢维持目标价13港元,买入评级:中国联通正从传统运营商向科技创新驱动 的数字科技领军企业成功转型,其“高科技成长”与“高股息回报”的双重价值属性日益凸显。中国联通凭借稳定可持续的收入(“十四五”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6%)、利润(“十四五”以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12%)及向好的经营现金流增长预期,自2021年恢复中期派息以来累计分红377亿元;今年拟派发的中期股息是2021年首次派发额的2.3倍。考虑到中国联通公司基本面稳健、利润持续释放以及潜在的分红比率有望提高至75%以上水平,给予公司国有资产合理价格的1倍PB水平,对应2025年利润的18倍PE,目标价13港元,维持买入评级。➢风险提示:ARPU值承压、宏观经济压力加大、资本开支下降不及预期等。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第一上海整理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