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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行业策略周报 建筑材料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投资策略周报/2025.08.10 投资评级:看好(维持) 水泥供给政策复盘,淘汰升级有序竞争 最近12月市场表现 建筑材料 沪深300 31% 22% 14% 5% -4% -12% 分析师毕春晖 SAC证书编号:S0160522070001 bich@ctsec.com 分析师朱健 SAC证书编号:S0160524120002 zhujian@ctsec.com 相关报告 1.《建材行业策略周报》2025-08-03 2.《建材行业策略周报》2025-07-27 3.《建材反内卷持续,建议底部关注水泥玻璃》2025-07-21 核心观点 第一阶段: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重组(2009-2015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需求端出现扰动,行业急需从粗放式发展逐步优化提升,因而出现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重组的需求。在2009年9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表示落后水泥产能较多的省份,要加大支持企业联合重组的力度,对落后产能实施等量置换并建设新线以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2013年10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化解供给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要求供给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建设,要制定等量或减量的产能置换方案;意见中还表示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着优势企业与地区集中,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 第二阶段:供给侧改革,优化供给绿色发展(2015-2024年):在地产和基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需求的提升也带来水泥产能的大量投产,为防止产能过剩,优化行业供给,水泥供给侧改革由此推行。2015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将“去产能”作为2016年五大任务之首,又在2016年5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中再次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前进。后续水泥供给调控政策持续落地,2016年6月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17年7月,中国水泥协会发布了《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的政策建议》;2020年9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发布;2024年工信部对此再次进行更新,发布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 第三阶段:行业反内卷,新一轮供给侧改革(2025-至今):在地产和基建需求疲软的背景下,此前的供给侧政策在供需关系调控上有所不足,急需根据现实情况进一步调整,因而行业以反内卷为主题,进行新一轮的供给侧改革。2025年7月,中国水泥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反内卷、稳增长”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2025年7月工信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中提出要实施新一轮钢铁、建材等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同月,发改委也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文件中强调要依法治理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也完善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如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的认定标准,有助于遏制水泥行业长期存在的恶性价格战。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具有成本优势的企业海螺水泥、上峰水泥和华新水泥;关注有重大工程项目支撑的西藏和新疆的水泥企业青松建化。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力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请阅读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信息披露 行业投资策略周报/证券研究报告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也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资质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公司评级 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0%; 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0%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 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A股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中国香港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日后6个月内,行业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中性: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A股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中国香港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代表性指数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本公司通过信息隔离墙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进行控制。因此,客户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谨请参阅尾页重要声明及财通证券股票和行业评级标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