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招银国际]:全球AI眼镜:雷朋Meta在2025上半年表现乐观,小米50万目标及夸克眼镜发布 - 发现报告

全球AI眼镜:雷朋Meta在2025上半年表现乐观,小米50万目标及夸克眼镜发布

电子设备 2025-07-31 招银国际 心大的小鑫
报告封面

小米500k目标与Quark眼镜发布 全球AI眼镜:雷朋Meta在2025年上半年表现积极,小米目标500万台和Quark眼镜发布 我们重申对蓬勃发展的智能眼镜周期的积极看法,并相信雷朋Meta眼镜的持续强劲表现(2025年上半年增长200%)、小米智能眼镜的50万台乐观出货目标、强大的产品管线(Meta/小米/罗技/RayNeo/Quark)以及不断改进的生态系统(拥有更多AI功能和用例)将继续为智能眼镜供应链在2025年下半年及以后创造浪潮。展望未来,基于IDC的数据,全球/中国智能眼镜市场预计将在2025年继续保持43%/121%的年增长。随着更多科技玩家进入AI智能眼镜市场,我们预计成本优化和更多第一代AI用例将继续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推动需求。总的来说,我们相信科技供应链将从持续的智能眼镜周期中受益,包括主要科技品牌(小米/TCL)、光学器件厂商(Q-tech/O-Film)、扬声器/ MEMS麦克风(AAC Tech)、结构件(华勤/Lens/灵犀/Everwin/TK)、OEM厂商(华勤/Lens/华强)、定制镜片(Conant)和显示屏(京东方/TCL)。 中国科技行业 NG亚历克斯(852) 3900 0881 alexng@cmbi.com.hk 李憨清lihanqing@cmbi.com.hk 雷朋元界在2025年上半年销售额翻三番;小米目标到2027年出货量达500万台我们预期全球AI眼镜市场在2025年下半年有望实现更强增长,市场领导者Ray-Ban Meta的加速势头证明了这一点(2025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增长超200%),小米则对AI眼镜的出货目标持乐观态度,为50万台(链接)由全球最大的眼镜公司EssilorLuxottica提供,并实现智能眼镜产能扩张(到2026年将超过1000万片)。此外,小米的mgmt.目标是将其AI眼镜的出货量达到500万片,并估计中国AI眼镜的潜在市场规模(TAM)为5000万片(对比中国眼镜的潜在市场规模为7亿片)(链接). 根据IDC的数据,2025年第一季度全球/中国智能眼镜出货量同比增长了82%/116%。 主要科技巨头进入智能眼镜领域(苹果/三星/华为/字节跳动);产品线稳健,展望至2025年下半年。我们预计 2H25E 将有更多新产品发布。根据我们的核实,1) Meta(2024年60%市场份额)将在2025年9月的Connect活动中加速产品扩张,推出多款产品(Aperol/Bellini /Hypernova/Prada)。2) 光量子人工智能眼镜在WAIC 2025上亮相,目标于2025年第四季度正式发布。3) 字节跳动将在2H25E推出配备其LLM的AI眼镜,在其于2024年10月推出的首款AI耳机(Ola Friend)之后。4) 对于苹果,我们预计它在2027年推出智能眼镜,配备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和人工智能驱动的感知功能,用于获取周围环境的信息。 股票影响。我们更喜欢销售曝光率增加的智能眼镜。在BOM成本方面,SoC占总成本的40-50%,而结构组件/OEM/摄像头/PCB/电池/声学部分分别占12%/9%/5%/4%/4%/3%,根据Wellsenn XR。我们认为受益的供应链名称包括小米/TCL作为品牌,Q-tech/O-Film为光学,AAC Tech为扬声器/MEMS麦克风,Luxshare/Lens/Huaqin作为OEM,Luxshare/Lens/Lingyi/Everwin/TK为结构组件,Conant为定制镜头,以及BOE/TCL为显示器。 相关报告: 净资产收益率(%)1. 小米(1810 HK)- 发布活动要点:YU7,AI眼镜,MIX Flip 2链接) 2. 科技 -全球人工智能智能眼镜市场预计将于2025年启动(链接) 3. 技术 - Meta Connect 2024: Quest 3S、Orion AR眼镜、人工智能和雷朋智能眼镜 (链接) 4. 技术 - 苹果 Vision Pro 等 (链接) 5.技术 - 苹果 MR:久违的下一个“iPhone时刻”(链接) 聚焦图 来源:IDC,CMBIGM 来源:IDC,CMBIGM 来源:Wellsenn XR,CMBIGM 来源:Wellsenn XR,CMBIGM 来源:公司网站,CMBIGM 来源:Wellsenn XR,CMBIGM 来源:Wellsenn XR,CMBIGM 披露与免责声明 分析师认证 负责本研究报告内容的主要研究人员,整体或部分地,证明关于本报告中所涵盖的证券或发行人: (1) 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准确地反映了其本人对相关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看法;以及 (2) 其报酬的任何部分均未直接或间接地与其在本报告中表达的特定观点相关。 此外,分析师确认,分析师及其关联方(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行为守则》定义)(1)在本次研究报告发布日前30日内未买卖或交易本研究报告所涵盖的股票;(2)在本研究报告发布日后3个营业日内不会买卖或交易本研究报告所涵盖的股票;(3)未担任本报告所涵盖的任何香港上市公司的职务;以及(4)对本报告所涵盖的任何香港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利益。 : 未来12个月内潜在回报率超过15%的股票 : 未来12个月内潜在回报率在+15%至-10%之间的股票 : 未来12个月内潜在亏损率超过10%的股票 :该股票未获得CMBIGM评级 地址45/F, 冠达大厦, 3 花园道, 香港, 电话: (852) 3900 0888, 传真: (852) 3900 0800CMB International Global Markets Limited(“CMBIGM”)是CMB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中国 Merchants Bank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重要披露 任何证券交易都存在风险。本报告包含的信息可能不适合所有投资者的目的。中银证券不提供个性化投资建议。本报告是在不考虑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编制的。过去的表现并不能预示未来的表现,实际事件可能与报告中包含的内容有实质性差异。任何投资的增值和回报是不确定的,且不保证,并可能因其依赖于基础资产或其他可变市场因素的表现在结果上波动。中银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评估特定的投资和策略,并鼓励投资者咨询专业金融顾问以便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本报告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由中银证券编制,仅供中银证券的客户提供信息。 或其附属公司,以向其分发。本报告并非也不应被视为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或任何证券权益或进行任何交易的要约或招揽。CMBIGM及其任何附属公司、股东、代理人、顾问、董事、高管或员工均不对依赖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负责,无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使用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的人均自行承担全部风险。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和内容基于对被认为公开可用且可靠的信息的分析和解释。 CMBIGM 已尽其所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或正确性,但不为此提供担保。CMBIGM 以“现状”为基础提供信息、建议和预测。信息与内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CMBIGM 可能会发布其他包含与本报告不同信息及/或结论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在编制时反映了不同的假设、观点和分析方法。CMBIGM 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建议或观点不一致的投资决策或持有专有头寸。 CMBIGM可能持有头寸,做市,作为主承销商或进行证券交易,时而为自己时而为客户或代表客户交易本报告中所述公司的证券。投资者应假定CMBIGM与报告中所述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或其他业务关系。因此,接收人应注意CMBIGM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这可能影响本报告的客观性,CMBIG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仅供预期接收人使用,未经CMBIGM事先书面同意,本出版物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重印、销售、重新分配或以任何目的出版。如需有关推荐证券的更多信息,请随时提出要求。 本报告仅供符合《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2005年促销令》(不时修订)第19(5)条)的人员(Ⅰ)或符合《2005年促销令》第49(2)(a)至(d)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协会等”)的人员(Ⅱ)查阅,未经CMBIGM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员。 对于本文件在美国的接收者 CMBIGM在美国不是注册的证券经纪商。因此,CMBIGM不遵守美国关于研究报告中准备和研究人员独立性的规则。负责本研究报告内容的主要分析师未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注册或具备研究分析师的资格。该分析师不受FINRA规则下适用限制的约束,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分析师不受可能影响研究报告可靠性的潜在利益冲突的影响。本报告仅打算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修订案第15a-6条中定义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在美国分发,并且不得提供给美国的任何人。接受本报告的每一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均声明并同意,其不会将本报告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员。本报告的任何美国接收者如希望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买卖证券,应仅通过在美国注册的证券经纪商进行。 对于本文件的新加坡收件人 本报告由CMBI(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CMBISG)(公司注册号201731928D)在新加坡分发,该公司是根据新加坡《财务顾问法》(第110章)定义的免税财务顾问,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CMBISG可以根据《财务顾问条例》第32C条项下的安排,分发其各自境外实体、附属机构或其他境外研究机构生产的报告。如果报告在新加坡分发给根据新加坡《证券和期货法》(第289章)定义的非认证投资者、专家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任何人,CMBISG仅依据法律规定,对该等人的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新加坡收件人应就与报告有关或由此引发的事项,联系CMBISG,联系电话为+65 6350 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