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资项目现状:美国相关项目按原计划推进。三方合资项目中,公司持有合资公司10%股权,其余三方各持30%。2026年项目仍在建设,无实际供货,预计最快2027年二三季度交付。•法案对项目的影响:OBBB法案对美国项目无影响。该法案将外国实体持股比例从10%提至25%,但适用于现有合同例外条款。项目合同于2025年6月16日前签署,厂房于2025年8月1日前开工,符合例外条件。5、马来西亚工厂扩展与规划•三期项目规划与进度:工厂各期项目规划及建设进展如下:一期聚焦消费电池领域,涵盖小圆柱(1821型号)、c圆柱及锂原电池(锂亚、SPC等),该期项目正常建设,消费电池部分2025年已实现量产。二期规划为10-15GWh的储能产能,采用兼容柔性产线,目前正常建设,预计2026年初开始交付。三期规划为38GWh的储能工厂,项目所在地已选定,但土地报批等工作未启动,处于前期规划阶段,需观望政策并进行相关匹配后,结合后续进度安排建设。•成本与盈利分析:国内与马来工厂的成本差异及盈利预期从三个维度分析:其一,经济性测算显示,马来工厂成本较国内高20%-30%;其二,存在关税差异;其三,定价策略不同,马来工厂按国际工厂定位,交付价格与中国交付价格有差异。虽未实际运营,但预期盈利可能优于国内,不过运营存在不确定性,需努力克服。6、国内储能市场需求与应对•需求增速与竞争格局:从当前在手订单看,未出现需求骤减或抢装影响,市场需求仍在,且向头部集中,靠前的电池厂商未来确定性更高。需求增速方面,年初预计年度复合增长率超35%,上月市场部反馈降至30%以下,总体需求放缓。今年预计有20-30%的增长,对明年国内储能需求的判断正在研究。•产能匹配策略:因今年产能与需求不匹配,后续将分析未来三年市场需求以精准布局产能。为解决产能供不应求,采用CLS(外协产能)模式,已接管年产30GWh外协产能。该模式可减少闲置产能,满足需求;若自建30GWh新增产能,或使行业闲置产能达60GWh,因此将持续推进CLS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Q&A Q:相关法案出台后,对美国储能行业需求将产生哪些影响?从当前海外价格及盈利能力角度,如何看待今年关税及达尔美法案对美国储能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以及对公司后续业务拓展和盈利的影响?A:储能领域短期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但长期发展方向未变。核心支撑在于48亿美元补贴政策延续至2033年,且储能作为金融属性产品,其盈利模式具有长期性,若补贴持续至2033年,行业发展确定性较强。此外,该补贴覆盖30%-50%的投资额,补贴力度较大,因此对美国储能市场保持乐观态度。Q:美国市场储能今年及明年的增速预计如何?A:2024年一季度储能数据已公布,同比显著优于2023年同期,部分增长或由抢装因素驱动,但整体数据呈现上升趋势。Q:今年美国市场储能出货量占公司整体出货量的比例预计是多少?是否受到法案影响导致出货节奏调整?A:因该法案于7月4日正式签署,且近期美国处于公共假日,公司内部仍在评估相关影响。Q:中国及东南亚出口至美国的电芯是否符合敏感实体成本占比不超过45%的规定?A:最终版法案针对该问题设置了现有合同例外条款:若企业在2025年6月16日前依据此前已签署的合同供应产品,该部分产品不计入特定外国实体供应范畴,可通过此方式提升敏感实体成本占比至符合补贴要求的范围。Q:当前已签订的电芯出口美国合同覆盖的后续时间范围大致如何?现有合同执行到期后的应对策略是什么?A:根据4148一条例,客户能否获得30%-50%补助取决于中国企业电芯成本占比,因此价格是美国客户选择的关键因素。当前已签订的合同在此方面无显著问题。长期来看,公司将依托马来西亚项目的关税差异优势形成先发竞争优势。Q:与戴姆勒、康明斯的三方合资美国生产工厂项目当前进展如何,是否受到BBB法案影响?A:该美国项目正按原计划正常推进。BBB法案最终版对项目无影响,其将外国实体持股比例从10%提高至25%,并适用于现有合同除外条款,因项目合同签署时间及厂房开工时间均满足相关条件。Q:美国项目的三方合资项目是否将保持我方30%的股权?A:我方持有该三方合资项目10%股权,剩余三方各持有30%股权。Q:美国商用车领域三方合资项目是否将于明年开始实际供货?当前是否有明确的供货目标? A:该项目明年仍处于建设期,暂无实际交付;最快预计于2027年二三季度实现交付。Q:美国商用车项目预计何时开始实际供货?当前是否已有供货目标?A:美国商用车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最快预计于2027年第二至三季度开始实际供货,当前暂无明确供货目标。Q:公司对明年美国市场需求的预判如何?A:从一季度实际数据看,美国市场需求呈现向好趋势。公司内部分析显示,2027年前美国市场需求确定性较高,可能存在抢装需求拉动,对未来1-3年需求持积极预期。Q:美国市场一季度储能业务情况较好,是否指新增订单与交付表现良好?A:美国一季度储能出货量远超去年同期,主要由于一季度存在部分抢装行为。Q:对美国储能市场未来明后年的发展前景如何判断?A:新OBP法案将于2026年首次正式实施新规则,今年年底前抢装确定性较高,2027年阶段市场仍有一波需求,后续因美国政府变动存在不确定性,难以进一步预判。Q:在BBB法案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马来工厂电芯服务美国市场是否可享受当地补贴?马来产能继续服务美国市场在成本端是否具备竞争力?A:若考虑关税因素,上述理解成立。Q:在BBB法案未变化的情况下,马来工厂的电芯服务美国市场是否可享受当地补贴?考虑关税因素,马来产能服务美国市场是否具备成本竞争力?A:在BBB法案未变化的情况下,马来工厂的电芯服务美国市场可享受当地补贴;考虑关税因素,马来产能服务美国市场具备成本竞争力。Q:马来西亚基地已公布的扩展项目中,各期项目的规划规模及落地时间如何?A:马来西亚基地扩展项目共分为三期。一期以消费电子为主,涵盖1821小圆柱、C圆柱电池及锂原电池产能;二期规划10-15GWh储能柔性产线,其中消费电池将于2025年量产,储能二期计划2026年初交付;三期为38GWh储能工厂,目前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已完成选址但土地报批等工作尚未启动,需结合政策及数据匹配情况后续安排进度。Q:马来二期储能项目目前的进展是否仍维持年底落地并开始交付爬坡的预期?A:2027年前需求确定性较高,需快速形成产能以实现交付,包括国内储能产能,目标是把握未来两到三年的抢装黄金周期。Q:如何评估国内产能与马来产能对应美国客户的差异? A:国内与马来产能对应美国客户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经济性测算维度,当前马来产能成本较国内高20%-30%;二是关税存在差异;三是交付价格不同,因马来工厂定位为国际工厂且当地存在其他电池厂,其产能定价标准与中国企业不同。Q:马来工厂的盈利是否会比国内好一些?A:由于项目尚未实际运营,当前预期盈利会比国内好一些,但运营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努力克服。Q:大面法》落地后对美国电动车市场产生冲击,如何评估2027年美国电动商用车产能投放后的分配情况?A:补贴取消将削弱新能源汽车购买优势,可能导致美国电动车市场需求放缓。若美国电动车销售放缓,或利好欧洲车企,其燃油车与电车销量呈此消彼长关系,电车销量减少或推动燃油车销量增长。由于燃油车盈利性更优,客户或通过燃油车利润反哺电动化研发及相关投入。公司对上游电池厂商因此获得更优合作条件、共同推进电动化进程持乐观态度。Q:公告披露的与AESI及北美某大客户的储能订单是否均不受最新敏感实体相关规定影响?A:公告披露的与AESI及北美某大客户的储能订单所涉及的合同均签署于相关日期前,因此在计算实质性支持成本比例时,该等订单对应的成本不计入分子扣减范围,故不受最新敏感实体相关规定影响。Q:储能系统中供应电芯时,来自中国的材料比例是否会超过45%?A:该问题需关注两方面,一是相关法案上周刚公布,最终细则尚未出台,成本计算方式可能存在调整空间;二是从历史趋势看,过去十年电信价格年均下降,成本持续降低,尤其过去三年中国电信价格从约1元降至三四毛,因此长期仍向好。Q:很容易达到该比例具体指什么?是否意味着电芯在储能系统中的成本占比可低于45%?A:此处讨论的是特定外国实体物料在总成本中的占比最低值要求。若为2025年6月16日前签署的现有合同,其供应的货物不计入该比例的扣减计算,因此较易满足比例要求,并非指电芯在储能系统中的成本占比可低于45%。Q:新签订单中,电芯是否存在操作方法,使得电芯成本在储能系统成本中的占比不超过45%?A:该问题属于行业共性问题,非易友特有,需待相关细则出台后进一步讨论。Q:基于法案中2025年底前开工的储能项目不受敏感实体影响的规定,是否观察到美国业主方采取先开工,后续再建设并采购电池的抢装操作?A:目前尚不确定,因客户未完全披露相关信息。 Q:公司在美国持股10%的合资电池产能此前以提供技术服务的形式参与,是否会影响该合资产能获得美国制造补贴?A:针对相关负面条件逐条分析后,结论为不影响。通过三个合作伙伴的工作,最终确定的条款已将该合资公司规避在外。Q:合资公司是否通过技术授权费低于一定比例的方式规避了相关负面条款的影响?A:并非如此。最终表决版已移除技术许可相关概念,转而采用实质性协助的成本比例进行计算。Q:参议院通过的法案版本在送交总统签署后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为最终发布版本?A:不会发生变化。因参议院与众议院均已表决通过该法案,后续将原样送交总统签署,故当前参议院通过的版本即为最终发布版本。Q:今年10亿元股权激励费用后续是按季度分摊确认,还是延续以往年底集中确认的方式?A:因公司正在推进港股IPO,基于香港会计师对费用确定性发生的判断,建议分季度计提,预计半年度将计提50%费用。Q:三季度、四季度及之后相关费用是否按季度确认?A:该调整对公司全年整体经营结果无实质性影响,因相关费用为确定性支出。Q:市场此前担忧强制配储抢装结束后国内大储需求转弱,如何看待今年及明年国内大储需求预期,以及短期储能排产情况?A:当前在手订单未显示需求骤减或抢装结束的影响,进一步验证此前观点:国内大储市场需求持续存在,且需求将向头部集中,排名靠前的电池厂商未来确定性更高。Q:对行业总量今明两年的判断如何?A:年初预计年度复合增长率超35%,上月市场部信息显示复合增长率降至30%以下,总体需求呈现放缓趋势。Q:储能项目申请补贴时,若今年年底前开工不受影响,完工日期是否有限制?通过今年仅建设少量土建、后续长时间采购电池的操作是否可行?A:储能项目申请补贴时,开工建设日期与完工日期均有明确区间限制,因此通过今年仅建设少量土建、后续长时间采购电池的操作存在风险。Q:新版限制外国实体规定中,若后续采用类似技术授权模式但支付年度固定费用比例为9%,是否符合规定? A:原旧版中关于股息、版税等年度固定费用不超过纳税收入10%的条款已被新版有效控制概念替代。有效控制涉及中国企业对制造、销售等环节的控制,而公司及美国客户、合资公司均未达到该控制程度,因此不受影响。Q:当前技术授权模式是否仍可行?A:技术授权模式可行,但需满足2025年6月16日前签署许可协议的条件。Q:若美国风光装机因补贴退坡增速放缓,对储能需求预期有何影响?A:根据相关条文,2025-2027年风能与太阳能仍有补贴,2027年后风光补贴取消,但储能设备补贴将延续。不过,2027年后政策是否调整存在不确定性。Q:2025年6月前签订的合同在时间上是否有约束?交付的时间周期如何?目前累计已签合同大概有多少量?是否是较大的优势?A:2025年6月前签订的合同依据其采购的组件物料在计算指标时不计入,相关政策未附加期限限制,期限由合同自身约定,法律未规定期限。Q:未明确约定采购量的框架协议是否具有较大操作空间?A:是的,由于法律未对合同期限作出限制,且框架协议未明确约定采购量,因此此类协议具有较大操作空间,这也是当前对该方案持乐观态度的原因之一。Q:美国储能项目当前的回报率情况如何?若无法获得30%补贴,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