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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2025-07-08财报-
信宇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证券简称:信宇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回购情况说明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02,051股,占公司总股本97,754,388股的比例为1.02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68元/股,最低价为12.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4,661.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4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关于《50Gwh锂电池产业基地(新能源电池标准化厂房)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合同进展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预付款人民币1.32亿元,并随即启动了相关物料采购及设备生产工作。受客户部分锂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场地装修进度影响,公司于7月初,产品开始陆续发货。8月28日,公司收到发货款人民币1.32亿元。目前,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虎会计机构负责人:雷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