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是沿海居民重要的食物来源,但海洋环境污染,特别是重金属污染,使海产品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其中,镉、砷、铬、汞、铅等重金属在海洋生物体内富集,并通过食物链最终传递到人体。
镉:镉具有强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主要靶器官为肾脏,在肾脏中半衰期达15年。我国近海海产品,尤其是甲壳类和贝类,镉超标现象普遍。例如,2018年“无毒先锋”在电商平台购买的7个产地的8款梭子蟹样品中,蟹黄均存在严重的重金属镉超标问题,其中浙江舟山和青岛的样品超标倍数分别高达23倍和17.6倍。多个研究也表明,我国近海海产品镉超标问题普遍存在,例如宁波市售梭子蟹的镉超标率达到74.5%,温州市瓯海区市售蟹类镉超标率高达81.0%。
砷:砷是非金属,但其毒性及某些性质类似于重金属,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I类致癌物。长期砷暴露可引发多种癌症,并能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我国近海海产品,尤其是贝类和海藻类,砷超标现象也较为普遍。例如,2014年莱州市售花蛤和毛蚶中砷含量均超过国标限值,2016年福建闽南沿海牡蛎体内无机砷是其致癌健康风险的主要因子,占总致癌风险指数的86%。
铬:铬具有毒性及营养价值的双重作用,其中六价铬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I类致癌物。铬易在海藻类、贝类、弹涂鱼中富集,甲壳类和头足类次之。例如,2016年珠海淇澳岛红树林湿地采集的鱼样中,铬在弹涂鱼体内呈现重污染,在犬牙细棘鰕虎鱼和短吻鲾体内呈现中度污染。
汞:汞的化学形态划分为无机汞和有机汞,其中甲基汞是毒性最强的汞化合物,主要靶器官为大脑和神经系统。甲基汞可通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屏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我国鱼和水产品的汞含量整体较低,但部分沿海地区,例如浙江舟山居民的发汞平均含量超过美国EPA限值,说明可能面临汞暴露的健康风险。大型鱼类,如海鳗、带鱼、鲅鱼、鮟鱇鱼、金枪鱼和鲨鱼,甲基汞含量较高,一次性大量或长期食用存在较高风险。
铅:铅对人的神经系统、骨髓造血机能、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及人体其它很多功能都有明显毒害作用,特别对孕妇、婴儿和儿童的健康危害较大。铅在动物类海产品中,相较于镉、砷和铬,铅的超标率是较低的,但在藻类海产品中,铅的超标现象则非常普遍。例如,2015年厦门市售水产动物及藻类食品中,铅在某些样品中被检出超标,且超标样品均为藻类。
总结:我国近海海产品中镉、砷、铬、汞和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不同种类的海产品对重金属的富集能力不同。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食品中重金属物质的污染状况,开展风险评估和健康影响研究,制定相应标准,引导沿海居民适量食用海产品,降低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