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概况
缔约方会议第十八届会议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会议主席为阿卜杜拉·本·哈马德·阿提亚先生。会议通过了多项决定,其中包括根据《巴厘岛行动计划》达成的议定结果(决定1/CP.18)、推进德班加强行动平台(决定2/CP.18)、处理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与气候变化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从而加强适应能力的方针(决定3/CP.18)、长期融资工作方案(决定4/CP.18)、常设委员会的报告(决定5/CP.18)、绿色气候基金提交缔约方会议的报告和对绿色气候基金的指导(决定6/CP.18)、缔约方会议与绿色气候基金之间的安排(决定7/CP.18)、对资金机制的审查(决定8/CP.18)、全球环境基金提交缔约方会议的报告和对全球环境基金的进一步指导(决定9/CP.18)、对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的进一步指导(决定10/CP.18)、适应委员会的工作(决定11/CP.18)、国家适应计划(决定12/CP.18)、技术执行委员会的报告(决定13/CP.18)、使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充分运转的安排(决定14/CP.18)、关于《公约》第六条的多哈工作方案(决定15/CP.18)、登记册原型(决定16/CP.18)、国际磋商和分析之下的技术专家小组的组成、模式和程序(决定17/CP.18)、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的工作(决定18/CP.18)、“《气候公约》发达国家缔约方两年期报告指南”通用表格格式(决定19/CP.18)、《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第五次国家信息通报提交和审评情况以及《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第五次国家信息通报汇编和综合(决定20/CP.18)、经济转型国家在《公约》之下的能力建设(决定21/CP.18)、试验阶段联合执行的活动(决定22/CP.18)、促进性别平衡和改善妇女参加《气候公约》的谈判以及代表缔约方参加根据《公约》或《京都议定书》所设机构(决定23/CP.18)、关于经济多样化的倡议(决定24/CP.18)、行政、财务和体制事项(决定25/CP.18)、未来届会的日期和地点(决定26/CP.18)。
会议核心内容
会议通过了《多哈气候途径》一揽子决定,其中包括多项关键内容:
- 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报告:工作组报告了在《巴厘岛行动计划》下取得的进展,并决定将其终止。
- 德班加强行动平台问题特设工作组报告:工作组报告了德班加强行动平台的进展,并决定将其继续工作。
- 损失和损害:会议通过了处理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与气候变化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从而加强适应能力的方针,并决定设立适应委员会。
- 长期融资:会议通过了长期融资工作方案,并决定设立常设委员会和绿色气候基金。
- 国家信息通报: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家信息通报的指导方针,并决定设立非《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问题专家咨询小组。
- 能力建设:会议通过了关于能力建设的决定,并决定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能力建设国家。
- 技术开发和转让:会议通过了关于技术开发和转让的指导方针,并决定设立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
- 《公约》第六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约》第六条的多哈工作方案,并决定设立登记册和国际磋商和分析之下的技术专家小组。
会议成果
会议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为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奠定了基础:
- 《多哈气候途径》:一揽子决定为全球气候变化行动提供了路线图,包括长期合作行动、损失和损害、长期融资、技术开发和转让等方面。
- 适应委员会:适应委员会的设立将加强全球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 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的设立将促进气候技术的开发和转让。
- 登记册:登记册的设立将帮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寻求国际支助的缓解行动。
- 国际磋商和分析之下的技术专家小组:技术专家小组的设立将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技术支持,以改进其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期更新报告。
会议展望
会议决定将缔约方会议第十九届会议于2013年11月召开,并鼓励东欧国家提出承办会议的提议。会议还决定将缔约方会议第二十届会议和《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届会议主席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中产生,并将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一届会议和《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会议第十一届会议主席从西欧和其他国家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