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苏州市作为长三角地区的工业城市,在低碳发展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并已开展三轮峰值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苏州市能够在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于2020年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峰,峰值为1.6亿吨左右,之后进入下降期。
- 工业部门是影响苏州市整体达峰的最主要因素,其中电力和钢铁行业是最主要的排放源。
- 在确保达峰的基础上,采取更多措施如清洁能源替换、低碳技术推广、重大项目转移关停等,2050年苏州市二氧化碳排放可以降到约3400万吨,人均碳排放为2.8吨,单位GDP碳排放为0.05吨/万元。
关键数据
- 2017年苏州市碳排放总量为1.5亿吨,单位GDP碳排放为0.9吨/万元,人均碳排放为14.3吨/人。
- 2017年苏州市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中,电力、钢铁、纺织、造纸、化工、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比达82%,煤炭占总能耗的59%。
- 苏州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约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的82%,但产值不到规上工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
- 苏州市2005—2017年碳排放总量年平均增长率为5.4%,2014年以前呈增长趋势,2014年以后增速放缓,2015年与2017年出现负增长现象。
研究结论
- 苏州市2020年碳排放总量即峰值为1.63亿吨,2021—2040年碳排放总量进入下降期,2040年之后碳排放总量基本保持稳定。
- 人均碳排放于2019年达到峰值,约为15吨/人,之后保持稳定下降。
- 2050年,苏州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为1.19亿吨,单位GDP碳排放为0.19吨/万元,人均碳排放为9.91吨/人。
- 2050愿景情景下,苏州市碳排放总量为3375万吨,单位GDP碳排放为0.05吨/万元,人均碳排放为2.8吨/人。
- 长期来看,清洁能源替换、低碳技术推广、重大项目转移关停是苏州实现深度减排的关键因素。
- 不同时期研究结果的差异体现了工作成效以及对低碳工作持续优化回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