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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案第1号) (Mark One)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条或第12(g)条注册声明。 OR (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和地址) 根据第12(b)条法案注册或待注册的证券: 标明截至年报所涵盖期间结束日,发行人每一类资本或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 47,750,000股普通股(不包括截至2024年6月30日向托管机构发行以批量发行ADS的8,250,000股普通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若注册人为规则405所述的知名老牌发行人,请用√表示。 行动。是。否。 如果 份 告是年度 告或 渡 告, 用 表明注册人是否没有提交 告的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3条或第15(d)条。是 否 标明是否注册人:(1)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已提交所有根据1934年《 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需要提交的 告,以及(2)在 去90 是否受到此 提交要求。 天。是 否 :标明是否经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规则405(S-T条例第232.405章)要求提交的每份交互数据文件,在 去的12个月内(或 于 如此短的期间,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是 否 请指示是否为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或成长型新兴公司。参见《交易所法》第12b-2规则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和“成长型新兴公司”的定义。 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者非加速申报公司新兴增长公司 如果一个新兴成长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对勾标明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延长过渡期以遵守任何新或: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条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新财务会计准则”或“修订财务会计准则”这一术语指的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后向其《财务会计准则汇编》发布的任何更新。 :表明注册人是否已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提交了关于其管理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效力的 估 告及 明(15 根据 U.S.C. 7262(b)) 由その公认会计事务所以前述审计报告的编制或签发者。 :如果证券根据法案第12(b)条进行注册,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提交文件中包含的注册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先前 行 表中的一 正。 声明。 标明注册者在编制随本提交的财务报表时已使用的会计基础: 解释说明 Santech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正根据第20-F/A表格提交本第1号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文件,以修订其截至2024年6月30财年年度报告(第20-F表格),该年度报告于2025年5月13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始20-F”),目的是将其补偿追回政策作为附件97.1提交。 修订案未反映提交原始20-F文件日期之后发生的事件,亦未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更新其中包含的其他披露内容。因此,修订案应与原始20-F文件一并阅读。修订案仅包括前述封面、本说明部分、签字页面以及作为修订案附件提交的薪酬追回政策。 ITEM 19 附件 签名 注册人特此证明其符合向20-F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委托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年度报告的此修正案。 日期:2025年5月16日 :Santech Holdings LimitedBy: /s/ Lawrence Wai LOKNameLawrence Wai LOK标题: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