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维尔京群岛税务信息交换第二次补充审查报告总结
英国维尔京群岛在税务信息交换方面继续保持着部分合规的评级。该结论基于对截至2024年12月18日生效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以及2016年《税务信息交换标准》的实践应用的评估,包括在审查期间(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收到的和发出的信息交换请求。
自上次审查以来,英国维尔京群岛在立法和实践中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关键缺陷。主要进展包括:
- 法律和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可获得性:英国维尔京群岛最近修订了《有限合伙企业法》,要求被注销的有限合伙企业在注销当天即被注销,并停止存在。此外,所有相关实体和安排现在都受到受益所有人信息要求的覆盖。还规定了足够的义务来确保所有实体、安排和银行账户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得到更新。
- 银行信息的可获得性:英国维尔京群岛已完全废除Bearer股份,并采取了适当的过渡措施。当局已进行验证活动,以确保不再存在任何Bearer股份。
主要缺陷和推荐建议包括:
- 会计信息的可获得性: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记录和基础文件主要仍保留在英国维尔京群岛境外,且仅由实体自行承担保存记录的义务。这导致英国维尔京群岛无法在许多情况下提供会计信息。
- 获取信息的权力:虽然英国维尔京群岛最近重新引入了行政罚款,但这些罚款主要针对未响应信息通知的实体,且适用范围有限。
审查期间,英国维尔京群岛共收到776个请求,其中大部分请求主要寻求英国维尔京群岛公司的法律和受益所有人信息以及会计信息。由于缺乏会计信息,英国维尔京群岛在28%的案例中无法提供所需信息,在另19%的案例中仅提供了部分信息。
建议英国维尔京群岛:
- 监控近期关于被注销的有限合伙企业义务的有效实施,以确保在所有情况下都能获得充分、准确和最新的身份、法律和受益所有人信息。
- 进一步加强法律和监管框架,以确保在会计记录和基础文件保留在英国维尔京群岛境外时,相关信息能够及时获得。
- 监控关于公司和合伙企业提交年度返回的最近义务的实施情况,并确保在实体继续存在于英国维尔京群岛境外时,能够及时获得完整的会计信息。
- 继续努力提高其响应的有效性,并始终向其同行提供状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