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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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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50,443.06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80,100,000.00元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50,443.06元。 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出资额25,150.00万元。公司累计已收回投资25,1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该基金分配股利965.80万元。 2.2015年4月7日、4月29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基石仲盈,公司出资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公司累计已收回投资12,00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该基金分配股利224.77万元。 3.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BS-2商业及BS-3公交综合楼作为抵押物、本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基石慧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财产份额、保定基石连盈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6.7785%财产份额及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3548%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亿元。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2023年8月15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3京发01”20亿元。2025年2月,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担保费率调整协议》,自协议签署日将担保年费率调整为0.72%,本报告期,公司已支付京投公司当期担保费1,440万元。 4.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中期票据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京投置地以持有的兴平置业51%股权、京投兴檀100%股权及三河市京投发展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作为质押,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中期票据未偿还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且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4京投发展MTN001”)7.00亿元。本报告期,公司已于2025年1月支付京投公司当期担保费700.00万元。2025年2月,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担保费率调整协议》,自协议签署日将担保年费率调整为0.72%。 5.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公开发行不超过13.25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京投置地以持有的兴平置业51%股权、京投兴檀100%股权及三河市京投发展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作为质押,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公司债券未偿还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且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2025年2月,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担保费率调整协议》,自协议签署日将担保年费率调整为0.72%。2025年3月4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5京发01”8.84亿元。本报告期,公司已支付京投公司当期担保费636.48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