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3年1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7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由广西立劲下属全资子公司湘潭立劲负责实施。2025年3月7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对外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市本征方程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征方程”)、昆仑嘉达新能源(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嘉达”)、湘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股权公司”)、南京颐流品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颐流”)、湘潭瑞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瑞盛”)共同投资设立湖南昆仑本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本征”)。昆仑本征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30%;本征方程出资100万,持股比例5%;昆仑嘉达出资600万,持股比例30%;股权公司出资300万,持股比例15%;南京颐流出资200万,持股比例10%;湘潭瑞盛出资200万,持股比例10%。公司将与各合作方共同探索和推进锰在无铜海洋防污涂料中的应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