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吴以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战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由于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及部分地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展的影响。注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出售UnicornIIHoldingsLimited(其主要资产系通过其控股子公司NFH持有及运营的“和睦家”医院和诊所)股权收益及本集团所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综合影响。
注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影响因素:(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2024年下半年新增运营及筹建多家康复医疗机构,开业前期固定开支较高;(3)于2024年第四季度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子公司范围的复星凯瑞尚处于投入期,对其持股比例的增加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亏损相应增加。
注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得益于供应链管理优化、运营效率提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于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通过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77,533,500股H股,约占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经营业绩概述
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及部分地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展等因素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4.20亿元,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亿元,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6亿元;与此同时,本集团持续推进非战略非核心资产的退出和整合,持续推进资产结构优化,加速现金回流。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创新转型和创新产品的开发落地。创新研发方面,本集团持续聚焦优势管线,优化研发项目管理和资源分配,推动关键项目优先推进,以实现高效的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的持续落地;本集团自主研发及许可引进的2个创新药获批上市,包括:
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欧盟商品名:Hetronifly)于欧盟获批。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抗PD-1单抗斯鲁利单抗注射液联合卡铂和依托泊苷适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的上市许可申请(MAA)已获欧盟委员会批准;据此,该药品获得所有欧盟成员国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分别为欧洲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