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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地铁:申通地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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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地铁:申通地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8月,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需对以前年度的各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收购宝信软件所持地铁电科1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详见公司关于拟购买地铁电科15%股权并实现并表的公告(编号:临2025-004)。 2、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2024年6月12日公司于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后申请追加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并增加诉讼请求。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浦东法院电子送达的(2024)沪0115民初3527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公司所有诉讼请求。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临2025-001)。 报告期内,一审被告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一审上诉期间提起上诉,案件二审已于2025年2月17日由上海金融法院立案,案号为(2025)沪74民终223号。详见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5-00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施俊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稳根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高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