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戚昕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①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已于2024年12月成交(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24-039的《关于挂牌转让新金桥广场股权暨发行“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新金桥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进展公告》),故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②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合计22,6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86,321.61元(不含交易费用),完成本次回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昕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