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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尖峰集团关于参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24-027)、《尖峰集团关于参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28)、《尖峰集团关于参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天士力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临2025-007)。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418,306,002股股权,占天士力总股本的28%。同时,天士力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转让所持有的74,697,501股天士力股权,占天士力总股本的5%。截止2025年3月31日,上述转让事宜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