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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拟向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证券代码:002058.SZ,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雯先生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转让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2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威尔泰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各方初步洽谈,威尔泰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紫江新材约40%股权,拟取得紫江新材控制权,其中,本公司将向威尔泰转让紫江新材23%股权,后续交易各方将进一步接洽并确定最终购买股权比例。根据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交易意向性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