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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乐志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其持有本公司H股1,718,332,495股乃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其中代表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35895万股。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A股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5年一季度,国内钢铁行业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粗钢产量同比微增,钢铁企业受铁矿石、焦炭等主要原燃料价格降幅大于钢价降幅等因素影响,业绩有所改善,但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报告期,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坚持全要素降本,全过程提质,以经营改善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效果明显。本集团共生产生铁457万吨、粗钢515万吨和商品坯材490万吨,同比分别增加1.68%、4.99%和5.18%。3月份月度实现盈利,1-3月份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同比减少53.67%。本集团主要工作如下: 1.持续提升制造能力。公司深化铁前一体化变革,以高炉为中心,强化高炉日常管控协调机制,优化绩效评价和分配方式,努力提升技术指标。同时,聚焦工艺路径优化、产品产线升级,持续推进制造能力提升。3月份,日均铁水产量站稳4.25万吨,燃料比环比下降10kg,铁水成本环比下降130元/吨,9条产线11次刷新日产纪录,6条产线刷新月产纪录。 2.大力推行要素降本。公司以作业长为中心,分工序、分产线,全面梳理成本要素、质量要素,推进全面对标,查找成本、质量改善点;全力推进采购管理,应招必招,能招尽招,扩大煤焦、废钢等供应商范围,优化配煤配矿技术标准和方案,采购成本跑赢大盘。 3.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积极抢抓市场机遇,差异化产品持续放量,重点品种钢结算量同比增长20.2%,汽车板销量同比增长17.7%。 4.持续优化运营模式。报告期内,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本部钢铁主业资产(不含已停产的3#高炉)、负债、人员、业务,所持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及所持3家参股公司的股权整体增资划转进入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马钢有限”),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交割。马钢有限于2025年3月1日起独立运营,当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41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志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志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蒋育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洋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志海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