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购买办公楼 为积极响应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携手开创合作区建设新局面”政策,践行公司“一体两翼”,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齐头并进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双总部协同办公、集中研发交付的集团化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和管理效率,经2025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珠海宇诚信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金宇街19号宇信大厦A座13-20层办公楼,建筑面积共计7,817.33平方米。其中,宇信科技拟购买13-14层及17-18层办公楼,宇信易诚拟购买15-16层及19-20层办公楼。上述购得办公楼将作为公司的第二总部,支撑公司南部大区发展、海外业务的开拓和创新业务的落地,在研发、产品、交付以及人才引进等各个环节支撑公司战略落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截至目前,上述交易已经交割完毕。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704,057,060股扣减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6,698,456股后的数量687,358,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派发分红现金股利178,713,81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3、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会议,以及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议案,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海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及知名度,提高综合竞争力,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正在正常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