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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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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1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事项 2024年10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等相关规定,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2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被裁员,导致其剩余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已于2015年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公告编号:2024-044、2025-007)。 (二)关于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于2025年4月7日届满,公司独立董事骆竞女士将于2025年1月30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换届聘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2025-006)。 (三)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的事项 2018年1月,中金环境与子公司河北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磊源”)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了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大名PPP项目”)的公开招标并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本次招标为大名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特许经营期30年。在合作期限内,中金环境与子公司河北磊源组成的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85%),与大名县和合宏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15%)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即大名县华帆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负责大名PPP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大名PPP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取得商业运行批复。 鉴于大名PPP项目运营后,城西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及新建投产情况不及预期,项目处理企业污水量严重低于设计基本水量,项目长期面临运营资金短缺等情况,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办、财政局等多次协商沟通后,结合大名PPP项目运营情况及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项目公司同意提前终止PPP合同及政府回购,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025年3月,项目公司已收到来自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回购协议约定支付的第一笔回购款项500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协议约定的支付计划,积极督促政府按约支付剩余回购款,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的事项进展 2023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大理创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回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由于资金紧张,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未能根据《终止回购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回购款项,公司一直在积极催讨,并多次发函至大理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其按约支付费用。结合地方财政情况,经双方协商,2024年10月,项目公司与大理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之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截至目前,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支付2764.88万元,剩余未支付费用共计2814.42万元。由于政府方资金紧张出现了支付逾期,公司一直在积极催讨。公司后续将积极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持续督促剩余费用的支付,维护公司利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