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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外转让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共计51%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持有东莞润众的股权,东莞润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公司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7.9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5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已回购股份8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5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3.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197,86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