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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业务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4,781,526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7.66%。剔除建造收入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984,235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0.72%。 其中: (1)收费公路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326,727千元,同比增长约2.25%。本报告期,受沿江高速改扩建以及上年同期雨雪天气影响,通行费收入较同期有所增长。 (2)配套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20,638千元,同比增长约1.15%。其中,本报告期油品销量较同期基本持平,受油品销售单价下降影响,油品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63,324千元,同比下降2.87%,油品销售毛利润同比下降0.50%;服务区租赁业务收入约人民币50,989千元,同比增长52.65%,主要由于梅村服务区在终止原租赁合同后,完成新一轮招商工作。 (3)确认建造期收入约人民币1,797,290千元,同比增长约284.55%,主要是本报告期路桥建设项目同比增加。 (4)电力销售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71,711千元,同比下降约17.23%,主要是受天气因素影响,子公司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量同比减少。 (5)地产业务确认经营收入约人民币18,040千元,同比下降约76.02%,主要由于公司主动收缩地产业务,本报告期地产业务交付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6)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7,119千元,同比增长约47.45%,主要由于酒店客房等其他收入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集团控制并已建成通车的11个收费路桥项目的运营数据如下: 注3:受沿江高速施工分流影响,本报告期内宁常高速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注4:受2024年3月起沪宜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路段改扩建半幅封闭施工影响,锡宜高速和常宜高速本报告期内通行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注5:报告期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天数为8天,上年同期为9天。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25年1-3月,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支出约人民币3,123,686千元,同比增长70.49%,剔除建造成本实现营业总成本约人民币1,326,396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2.82%。主要由于油品采购成本、房地产销售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2025年1-3月,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586,211千元,同比下降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210,866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2404元,同比下降2.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94,521千元,同比增长0.63%。 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宁扬长江大桥建成通车。2025年1月,宁扬长江大桥正式通车。宁扬长江大桥是国家高速G9904——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起沪宁、沪陕等多条重要的高速公路,并连接龙潭港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项目区位优势较为明显。其建成通车将进一步拓展公司收费路桥主业,充分发挥公司在区域路网中运营管理的规模优势,同时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路网中的占有率,对于维持公司在苏南路网及跨江大桥项目中的主导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宁扬长江大桥北接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中,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人民币42.1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0.37%,预计将于2025年年底前开通。 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2025年1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大桥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851.72万元。五峰山大桥公司的其余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增资,分别为人民币3,703.05万元、2,269.6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出资。 3、合并范围的变更 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注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云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昌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