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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燕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1日被冻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9,《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0);于2016年4月12日被轮候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并继续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1);于2019年3月26日被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于2020年12月24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于2020年12月28日被青岛市公安局解除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于2022年12月23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详见《关于股东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接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登记所有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登记所有人竺仁宝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详见《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仍处于冻结中。 2、公司自然人股东张江波所持有本公司12,313,95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4年5月27日被质押(详见《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持股受限情况未发生改变。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董事长:应飞军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