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 资产总计:594,093,421.53元,同比增长3.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7,868,314.36元,同比增长3.32%
- 营业收入:91,913,785.92元,同比增长2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58,285.90元,同比增长81.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698.37元,同比减少68.25%
- 基本每股收益:0.14元/股,同比增长100.00%
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 总股本:101,224,240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银剑,持股62.6998%
- 主要股东:吴银华(5.5625%)、吴银翠(5.3779%)
重大事件
-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 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 货币资金(保证):6,000,000.06元,占总资产比例1.01%
- 固定资产(抵押):85,978,016.21元,占总资产比例14.47%
- 无形资产(抵押):31,433,696.69元,占总资产比例5.29%
- 资产总额受限比例:20.77%
- 这些资产受限是为了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报告期末资产总计594,093,421.53元,负债合计166,225,107.17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27,868,314.36元。
- 合并利润表:本年累计营业收入91,913,785.92元,营业利润15,702,112.55元,净利润13,758,285.90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698.3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41.0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71,879.61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报告期末资产总计585,483,541.80元,负债合计165,822,591.20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19,660,950.60元。
- 母公司利润表:本年累计营业收入93,728,509.33元,营业利润15,773,564.53元,净利润13,846,844.50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5,043.22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8,241.0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71,879.61元。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17,860.03元,主要包含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补充财务指标
- 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质量保证费用重分类入营业成本。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 主要股东包括吴银剑(62.6998%)、吴银华(5.5625%)、吴银翠(5.3779%)等。
- 股东间存在亲属关系,但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研究结论
旺成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显著增长,主要得益于收入增长和毛利率提高。然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加但收到的货款增长幅度较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主要由于赎回理财产品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由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公司资产存在一定程度的受限,但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银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素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素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的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质量保证费用重分类入营业成本。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股东吴银剑、股东吴银华,系兄弟关系;股东吴银剑、股东吴银翠,系姐弟关系;股东吴银华、股东吴银翠,系兄妹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