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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渝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宜,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局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4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361,3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254,0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907,065.46元,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3月5日,上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目前募投项目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之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渝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