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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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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6.92%,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公司主要客户期初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32.83%,主要是报告期预付主要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21.76%,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成都宝莫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及延迟支付补偿金所致。 4)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49.35%,是报告期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上年同期增加1479.3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成都宝莫对应收股权转让款确认延迟支付补偿金收益所致。 2)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20.67%,主要是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5.94%,主要是本期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5.29%,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64.1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成都宝莫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及延迟支付补偿金增加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3.96%,主要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另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增加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与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黄河路街道办”)签订《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将宝莫环境一分厂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进行拆迁,黄河路街道办按协议约定需支付宝莫环境搬迁补偿款(含搬迁奖励)。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厂区地上所有附着物的拆除、物资的腾空等工作。 2024年9月25日,宝莫环境致函黄河路街道办沟通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正积极协调相关资金,力争尽快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2月,宝莫环境再次致函黄河路街道办就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进行沟通,黄河路街道办复函称因上级部门补偿(补助)款未到位,黄河路街道办暂时无法进行支付,其正在积极协调申请资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该款项拨付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5年4月28日,宝莫环境尚未收到拆迁补偿款。 2、2024年3月,因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景矿业”)铁石尖金矿项目资源情况复杂、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原因,为降低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不再支付后续股权收购价款并要求交易对手年内 回购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所持日景矿业全部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要求交易对手回购日景矿业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12月,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众鑫”)依据《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建军、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剩余回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湖南鑫聚。常德融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融聚担保”)向成都宝莫出具《担保函》,承诺若湖南鑫聚未能在2025年1月26日前向成都宝莫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款项,成都宝莫要求融聚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自融聚担保接到通知后30日内,须就湖南鑫聚全部剩余应付款项无条件承担代偿义务。 2025年2月,鉴于湖南众鑫、蔡建军、湖南鑫聚未按约定支付成都宝莫剩余股权回购款项,融聚担保亦未在《担保函》约定的代偿期限前履行代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成都宝莫向融聚担保、湖南众鑫、湖南鑫聚、蔡建军及日景矿业等相关方正式发送律师函,要求其严格履行《股权回购协议》及《担保函》项下义务。2025年2月28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提交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根据《股权回购协议》有关条款并结合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剩余股权回购价款予以分期支付并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付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同时,融聚担保继续为湖南鑫聚在《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成都宝莫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暨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2025年4月28日,成都宝莫已累计收到湖南众鑫、湖南鑫聚支付的各类款项合计164,880,000元。 3、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为美信(三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林、韩明夫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价格为2.9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53,583,617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等相关公告。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8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作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等相关公告。 4、2024年10月,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昊先生所持公司34,145,176股股份将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