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持股比例从60%降至31%,由此,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公司回购专户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共持有公司股份6,253,0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追加“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明细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明细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因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因公司股票价格始终高于回购方案中的上限价,触及停止条件而终止,公司未实际开展回购。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使公司名称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特征,更好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简称已于2025年4月24日正式启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