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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国民经济起步稳开、局好,初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GDP)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货物出口额同比增长6.9%,其中家用电器出口额同比增长9.9%。2025年第一季度,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6%。 2025年第一季度,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变化,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总体收入实现了较好的增长,营业总收入实现383,415.79万元,同比增长10.36%,其中国外营业收入实现297,229.60万元,同比增长约15.77%,2025年一季度海外小家电需求较为旺盛;国内营业收入实现86,186.19万元,同比下降约4.94%。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通过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提升等降本增效措施,整体业绩实现稳步增长,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公司加强了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衍生品(主要为外汇期权合约)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约4,072.86万元。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利润总额34,074.22万元,同比增长35.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86.94万元,同比增长43.02%;基本每股收益为0.3046元/股,同比增长44.36%。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14,945.70万元,同比增长8.36%;管理费用22,251.63万元,同比增长16.63%;研发费用12,872.62万元,同比下降2.42%;财务费用-2,128.73万元,同比增长34.19%,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减少。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09.69万元,同比增长187.32%,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25,192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6,821户。 2、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35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8%,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关于2025年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2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万股—454.5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479%—0.5599%,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2025年3月11日,本次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5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30%,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7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99,982,579.0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含本数)。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