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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除上表直接持股情况外,截至本报告期末,姚云涛通过兆龙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3,100,0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 3除上表直接持股情况外,截至本报告期末,姚银龙通过兆龙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3,100,0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于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5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