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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CHK CO., LTD. 年度报告可视化年报 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持续研发创新,2024年获得专利授权23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6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0件。 2024年1月5日,鑫汇科生产研发基地正式破土动工,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被列为佛山市重大产业投资项目。2024年9月,项目主体顺利封顶。 2024年3月,公司“IGBT应用于商用大功率电磁炉”项目获得深圳市企业创新记录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深圳企业创新记录”。公司荣获“自主创新标杆企业”称号。 2024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9.66万元,坚持积极回报投资者。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五节重大事件..........................................................3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6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0第九节行业信息..........................................................56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3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3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77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丘守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桃香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未按要求披露事项: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附注中对部分客户和供应商使用代称或对有关事项进行合并方式予以披露。 未按要求披露原因:考虑行业竞争性以及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保密要求,申请豁免披露部分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上。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用电器智能控制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技术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家用电器领域的半导体元件分销。公司探索并践行了“以搭载公司智能控制方案的芯片产品为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的发展路径,满足客户从方案到智能控制器、小家电整机的一站式采购需求。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苏泊尔、美的集团、飞利浦、老板电器、松下等国际知名家电品牌商。公司一贯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围绕智能控制技术及其在家用电器领域的应用,在智能控制芯片方案、小家电智能控制器、小家电及模组、小家电配套的电磁线圈及精密注塑模具等方面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具备核心元件的独立研发和综合应用能力,较全面地掌握了产业链相关技术及解决方案。 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始终围绕并深耕品牌大客户,聚焦智能家电智能控制技术及其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智能控制芯片、智能控制器、小家电及模组、电磁线圈和小家电精密注塑模具等相关产品。凭借公司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快速响应的供货能力,公司长期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及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主要家电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参与客户产品的同步设计,提升智能控制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以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 公司通过输出智能控制技术,赋能被投资企业,以公司智能控制技术优势、小家电整机产业链配套优势为依托,发挥团队产品定义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实现公司产业链的下游延伸,拓展公司的业务增长路径。 销售方面,目前公司有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和VMI销售模式。境内销售以直接销售方式为主,主要通过商业谈判、招投标以及竞争性谈判方式获得直接客户。公司少量产品通过经销模式销售,该等经销商主要服务中小客户。境外销售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国外客户,通过参与行业展销会、客户推介、网站宣传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发。境外销售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与境外客户确定合作条款及销售协议,完成产品生产后,公司办理货物出口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完成结算。VMI销售模式即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采购或生产,然后按送货计划先将产品运送至客户的指定仓库,指定仓库通常位于客户工厂或者客户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在客户领用之前,位于指定仓库的产品所有权归公司,但是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对产品负有保管责任,并且对产品丢失或损失负责。客户领用产品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公司定期根据客户系统的领用情况进行对账开票,目前公司与 涉及VMI模式的客户的对账周期为每月对账。 采购方面,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IC、PCB、线材、塑胶件、阻容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等。公司采购分为“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自主采购时,公司在确保原材料采购数量和质量符合客户订单需求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供应商;指定采购时,公司向客户指定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自主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以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基础,计划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制定物料需求计划,并负责采购市场分析、供应商开发与遴选、采购计划制定、价格谈判、采购流程管理、供应商评估管理等。 生产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领域,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外观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产品生产种类、型号较多,大部分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定制化生产模式,满足客户对生产周期和快速反应的要求。 研发方面,公司研发立足于家用电器智能控制领域,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基础,不断丰富相关产品线和产品种类,满足客户持续变化的需求;公司依靠自身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研发主要包括新产品研发、前瞻性的技术探研。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6月,母公司被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9月,母公司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年7月,子公司心静电磁被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 2024年12月26日,母公司取得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205748),有效期三年。 2022年12月22日,子公司心静电磁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7473),有效期三年。 2024年12月11日,子公司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009122),有效期三年。 2023年12月28日,子公司鑫汇科研究院(佛山)有限公司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9492),有效期三年。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从芯驱动、数智赋能、全球布局”战略主线,聚焦以智能控制技术为基础、以智能控制系统及家用电器整机产品为载体的产品创新,通过企业数智化转型提升运营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性价比优势、用户体验优势的产品,推动To B与To C业务发展,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 经营业绩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亿元,同比增长4.05%;毛利率17.08%,同比提高1.92个百分点;实现归母净利润1,944.42万元,同比下降14.66%;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658.75万元,同比增长30.30%;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8亿元,同比增长3.86%。报告期内营收和毛利率同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国内外业务、战略投资项目均获得一定发展,同时公司降本增效管理措施收获了一定的成效。 技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专利授权23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6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0件。 对外投资方面,公司积极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管理,坚持以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赋能被投资企业,进一步落实和发展了公司国内外的业务布局。同时,公司注重维护股东利益,对发展不及预期且经调整后无法获得改善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