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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DrindaNewEnergyTechnology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5 全球发售 联席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重要提示: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HainanDrindaNewEnergyTechnologyCo.,Ltd.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项下的发售股份数目:63,432,3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 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6,343,3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国际发售股份数目:57,089,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 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28.60港元,另加1.0%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 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股份代号:02865 联席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本招股章程“附录七-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一节所述文件,已按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及整体协调人)与本公司于定价日以协议方式厘定。定价日预期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香港时间)或之前,惟无论如何不迟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除非另行公布,发售价将不高于每股发售股份28.60港元,且现时预期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20.40港元。倘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及整体协调人)与本公司出于任何原因而未能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 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及整体协调人)可在视为适当及经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当日上午前任何时间,将香港发售股份的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调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的水平(即每股发售股份20.40港元至每股发售股份28.60港元)。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在作出相关调减决定后,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当日上午前在本公司网站www.jietaisolar.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调减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告。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章节。 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发生若干事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及整体协调人)可终止香港包销商于香港包销协议项下的责任。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包销”一节。 于作出投资决定前,有意投资者应审慎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所有资料,尤其是“风险因素”一节所载风险因素。 发售股份不曾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进行登记,且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抵押或转让,惟根据美国证券法及任何适用美国州证券法的登记规定获豁免者或在不受其限制的交易中进行者除外。发售股份仅可依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提呈发售及出售。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ietaisolar.com刊发。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2025年4月28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 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 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页面及我们的网站www.jietaisolar.com刊发。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 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下列其中一种申请渠道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申请渠道 平台 目标投资者 申请时间 白表eIPO服务 www.eipo.com.hk有意领取实物股票阁下可于2025年 的投资者。成功4月28日(星期一)申请认购的香港上午九时正至 发售股份将会2025年5月2日以阁下本身的(星期五)上午名义配发及发行。十一时三十分,在 www.eipo.com.hk (每日24小时,截止申请当日除外)向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递交 申请,而完成全数缴付有关申请的申请股款截止时间将为香港时间 2025年5月2日 (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送呈香港 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招股章程印刷本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委托人(如 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有关阁下可以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 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申请渠道 平台 目标投资者 申请时间 香港结算 阁下身为香港 无意领取实物股票 阁下应联络阁下 EIPO渠道 结算参与者的经纪或托管商 的投资者。成功申请认购的香港 的经纪或托管商,查询发出有关 将按照阁下的 发售股份将以 指示的最早及 指示代表阁下 香港结算代理人 截止时间(可能 通过香港结算的 的名义配发及 与经纪或托管商 FINI系统递交电子认购指示 发行、直接记存于中央结算系统, 指示的时间不同)。 并存入阁下指定的香港结算参与者的股份户口。 阁下通过白表eIPO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申请须认购最少1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须为下表所载香港发售股份数目的倍数。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阁下如通过白表eIPO服务提出申请,则可参照下表就选定的股份数目缴付款项。阁下于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后,必须悉数缴付相关申请应缴款项。 倘通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阁下经纪或托管商或会根据香港适用法例及法规要求阁下按经纪或托管商指定的金额预先支付申请款项。阁下有责任遵守经纪或托管商就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所施加的任何有关预先支付规定。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2) 港元港元港元港元 100 2,888.84 2,000 57,776.86 10,000 288,884.31 300,000 8,666,529.30 200 5,777.68 2,500 72,221.08 20,000 577,768.62 400,000 11,555,372.40 300 8,666.52 3,000 86,665.30 30,000 866,652.94 500,000 14,444,215.50 400 11,555.38 3,500 101,109.51 40,000 1,155,537.25 600,000 17,333,058.60 500 14,444.22 4,000 115,553.72 50,000 1,444,421.56 700,000 20,221,901.70 600 17,333.06 4,500 129,997.93 60,000 1,733,305.85 800,000 23,110,744.80 700 20,221.90 5,000 144,442.15 70,000 2,022,190.16 900,000 25,999,587.90 800 23,110.74 6,000 173,330.59 80,000 2,311,074.48 1,000,000 28,888,431.00 900 25,999.58 7,000 202,219.02 90,000 2,599,958.79 1,500,000 43,332,646.50 1,000 28,888.43 8,000 231,107.45 100,000 2,888,843.10 2,000,000 57,776,862.00 1,500 43,332.64 9,000 259,995.88 200,000 5,777,686.20 3,171,600(1) 91,622,547.76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2)应缴款项包含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如阁下的申请获接纳,经纪佣金将支付予交易所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或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适用于通过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申请渠道提出的申请),而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则将支付予联交所(证监会交易征费由联交所代证监会收取;会财局交易征费由联交所代会财局收取)。 以下香港公开发售的预期时间表如有任何更改,我们将于香港发出公告,在本公司网站www.jietaisolar.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 通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使用白表eIPO服务 完成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2):2025年5月2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2025年5月2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 白表eIPO申请付款及(b)向香港结算发出 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2025年5月2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香港结算参与者)通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建议阁下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以了解发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该截止时间可能与上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2025年5月2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不迟于(5)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www.jietaisolar.com(6)刊登 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 申请水平及香港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下午十一时正或之前 通过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包括 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倘适用)),包括: •分别于我们的网站www.jietaisolar.com及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公告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下午十一时正或之前 •于指定分配结果网站www.iporesults.com.hk (或:www.eipo.com.hk/eIPOAllotment) 通过“按身份证号码搜索”功能查询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下午十一时正至2025年5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