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公告编号:2025-029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实缴及系列变更的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阿石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实缴及系列变更的议案》,福建顶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创控股”)拟以福建阿石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实缴金额78万元作价,将材料公司49%的股权转让予厦门永鑫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鑫盛通”),并与永鑫盛通就前述转让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实缴协议》。前述股转完成后,顶创控股将持有材料公司51%的股权,永鑫盛通将持有49%股权。 顶创控股与永鑫盛通于《股权转让暨增资实缴协议》签署后,按照双方持股比例(即顶创控股51%、永鑫盛通49%)对材料公司共同增资实缴1,922.00万元,其中顶创控股应支付增资实缴款980.22万元、永鑫盛通应支付增资实缴款941.78万元。上述增资实缴全部完成后,材料公司的实缴金额将增至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实缴及系列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设备定作合同纠纷以广东腾胜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腾胜”)为被告,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腾胜就该诉讼事项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0日对本案已作出一审判决,广东腾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公司与广东腾胜自行和解,并经福州中院确认达成《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关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开参与摘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进行有关土地使用权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公开 参与摘牌福州新区滨海新城临空片区漳湖路北侧2024滨工挂-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公开出让“福州新区滨海新城临空片区漳湖路北侧2024滨工挂-7号”地块的挂牌交易,以人民币1,160.00万元取得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了《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钦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秀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秀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