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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04-25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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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连健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圣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股份回购事项 1、股份回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3.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也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3.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3)回购规模及资金来源: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408万-2,816万元(含),按不超过13.00元/股 进 行 回 购 ,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区 间 预 计 为1,083,077股-2,166,153股 ,约 占 公 司 目 前总 股 本 的0.74%-1.47%。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4)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3、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25年3月20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回购148,852股,占公司总股本0.1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6.87%。截至同年3月31日,公司已回购81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0.56%,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37.65%。截至同年4月2日,公司已回购1,891,151股,占公司总股本1.29%,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87.3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回购2,124,906股,占公司总股本1.45%,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8.10%,回购尚未结束。 4、股份回购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具体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中“第五节重大事件之(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不动产、全资子公司迈拓公司自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4)。 以上资产受限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