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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1 2025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志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受国内照明市场整体需求萎缩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1.64%,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约2.03个百分点;同时公司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优化人才结构,调整销售布局,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公司基于某客户及其成员企业当前的经营情况并参照市场上应收其债权的交易情况,对其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谨慎的分析评估,决定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其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原80%提高至100%,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事项增加报告期内的信用减值损失4,189.51万元,叠加报告期内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其他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5,344.31万元;同时,公司加强对存货等资产的管理,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3,391.0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合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约8,735.35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约3,94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44万元。在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下, 公司2024年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仍然从事LED照明灯具、照明光源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及相关专业服务,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801.76万元,同比下降1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8.69万元,同比下降76.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64.07万元,同比下降94.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57.62万元,同比下降41.70%;每股收益为0.17元,同比下降76.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5%,同比下降7.21个百分点。经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状况基本一致。 受宏观经济发展放缓以及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影响,我国照明行业需求持续萎缩,行业产能总体供过于求,行业内卷加剧,行业景气度走低。但LED照明产品具有刚需属性,且因其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需要,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渗透率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市场需求总量依然巨大。从中长期来看,LED照明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暂未发现存在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的情形。 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在用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技术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公司最近一 年的营业收入对任意单一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且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经营所得;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目前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现金储备较为充裕。此外,针对所面临的各项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综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9,33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第四节公司治理...............................................................56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84第六节重要事项...............................................................86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32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33第十节财务报告...............................................................13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五)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解释,将原列示于“销售费用”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改为列示于“营业成本”,相应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 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免税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照明产品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与之配套的照明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半导体照明是一种新兴的照明技术,其基本器件为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diode,简称LED),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半导体照明产品(通常称为“LED照明产品”)就是利用LED作为光源制造出来的照明器具,具有高效、节能、环保、易维护等显著特点,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照明器具制造”。在整个产业链中,LED照明处于LED产业链的下游,属于LED产品应用环节,上游包括LED芯片衬底材料、外延片及芯片等,中游主要是LED封装等。 照明产品的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既包括所有建筑物内部的各种场景照明,即通常所说的室内照明,也包括室外的建筑与城市景观亮化、道路照明、工矿园林,还包括飞机、舰艇、火车、汽车等各种移动设施设备的照明等等。可以说,凡是有人类活动的场所,都需要光都有照明需求,这些场所都离不开照明产品。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相关产品与技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由于LED照明产品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显著特征,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实现节能减排及双碳目标,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LED照明技术的应用,从政策上推动LED照明产品的普及。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五次缔约方(约147个缔约方)大会上,缔约方已同意在2027年底之前禁止生产、进口和出口荧光灯。这一决定将加速LED的采用,通过逐步淘汰荧光灯和推广LED技术,各国可以减少碳足迹、节约能源并减轻汞暴露风险。而我国则早在2021年起开始淘汰《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的含汞电池、荧光灯产品,LED照明产品的普及率已经 超过80%。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