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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长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弟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详见“第四节公司治理”关于“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部分的内容。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密切相关,证券行业的监管政策调整和资本市场的波动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及其他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第四节公司治理....................................................................................48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75第六节重要事项....................................................................................7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9第十节财务报告....................................................................................90第十一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20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资格;2.证券投资咨询资格;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资格;4.证券自营业务资格;5.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7.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8.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9.融资融券业务资格;10.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资格;12.新股网下询价业务资格;1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14.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15.经营外汇业务资格;1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资格;17.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资格;18.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19.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格;20.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资格;21.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22.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资格;23.沪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24.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25.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26.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27.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业务资格;28.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29.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30.转融通业务资格;3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资格;32.深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33.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34.深交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化解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及筹建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函》(证监机构字〔2003〕125号)、《关于同意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264号)批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月6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65亿元,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并取得了证券主承销商资格。为化解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风险,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弥补了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65亿元客户保证金缺口,并全面接收了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户资产和员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43号)核准,2007年2月13日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12家新老股东以现金增资7.33亿元,注册资本由6.65亿元增至13.98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81号)批准,2007年4月10日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2007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新增的7.33亿元资本按照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1亿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太平洋证券向北京冠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湛江涌银置业有限公司等四家新股东定向增资1.02亿元,定向增资的股东所增股份部分用于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换股,太平洋证券股本增至1,503,313,349股。 根据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并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云大科技通过差别派送本公司股份的换股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本公司股东同意参与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5月2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12号文批准,云大科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东差别换股后,公司股东总数由换股前的20人增至换股后的28,995人,股东结构实现公众化。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7〕220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年7月,因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增至1,653,644,684股。2014年4月,因完成定向增发,公司股本增至2,353,644,684股。2014年10月,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增至3,530,467,026股。2016年1月,因完成配股发行股票,公司股本增至4,544,210,913股。2016年9月,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增至6,816,316,370股。 (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组织机构图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机构。公司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2.公司重要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情况如下: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三)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74家证券营业部。其中,云南省内有32家证券营业部,是云南省内营业网点最多的证券公司;云南省外营业部数量为42家,分别位于安徽、北京、重庆、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上海、西藏、浙江等地。具体情况如下: 注:1.报告期内,景东建设路证券营业部、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厦门高林中路证券营业部3家分支机构已撤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武汉京汉大道证券营业部已完成撤销;长沙岳麓大道证券营业部、广州天河路证券营业部正在办理撤销手续。 2.因地址变更,蒙自天马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蒙自锦华路证券营业部、文山普阳西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文山凤凰路证券营业部、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深圳景田东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松江区广富林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上海临港新片区证券营业部。 (四)其他分支机构数量与分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相关资料 八、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三)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适用□不适用 九、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 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