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发生变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3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5.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2.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78.60%,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1.52%,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03.13%,主要系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方面,货币资金减少31.59%,主要系本期增加理财产品购买,减少银行存款持有金额所致;预付款项增加98.03%,主要系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固定资产增加41.6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在建工程厂房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在建工程减少56.0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在建工程厂房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金额为102,505.12元,主要系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等构成。
股东信息方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712家,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显示,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28.83%,邹家春及其关联方构成一致行动人。限售股份变动情况方面,邹家春和高管锁定股尚未解除限售。
其他重要事项部分未披露具体内容。季度财务报表方面,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加0.41%。合并利润表显示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所得税费用大幅减少所致。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