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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92.08%,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三元医药取得的应收票据1114.39万元已承兑,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33.22%,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三元医药预付器械款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75.22%,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研究院归还流动资金贷款368万元所致。 (4)合同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69.00%,主要是报告期预收货款确认收入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39.46%,主要是报告期支付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51.48%,主要是报告期缴纳税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下降69.00%,主要是报告期预收货款确认收入,纳税义务实际发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长58.03%,主要是报告期公司药品销售收入增加,同时本报告期省内医院中标的医疗器械业务量增加,医疗器械毛利率较低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75.00%,主要是报告期部分贷款已归还,贷款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下降124.47%,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购买商品、支付的税费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长54.09%,主要是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长108.27%,主要是报告期收到补偿款,上年同期偿还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完善公司在科研平台建设、检验检测服务领域的产业布局,发挥协同作用,增强公司综合科研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公司以自有资金858.494万元的价格收购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研究院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3月29日,研究院完成了7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3)和《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