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10-Q (一)☑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或第15(d)节规定的季度报告 OR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节所要求的过渡报告 维斯通公司 (登记人名称,其名称应与章程中指定的名称一致) 特拉华州(注册地或组织所在州/司法管辖区) 38-3519512国税局雇主身份证号码) 一村中心路万勃伦镇密歇根州48111(总部主要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注册人电话号码,包括区号:(800)-VISTEON 根据法案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标题:每节课的标题交易符号交易所名称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风险投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标明勾选,以确认注册人:(1)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内(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内)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或第15(d)节提交了所有必须提交的报告,以及(2)是否已在过去的90天内符合此类备案要求。是 否 请在括号内用勾选标记标明登记人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公司、加速报告公司、非加速报告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新兴增长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报告公司”、“加速报告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新兴增长公司”的定义。 ☐ 非加速申报公司 ☐ 小型报告公司 ☐大型加速申报者 快速申报者 新兴增长型企业 ☐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型企业,请通过勾选来表示登记人是否选择不使用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节提供的延长过渡期来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 请在括号内勾选,以表明注 请在括号内勾选,标明注册人是否已提交《第12条》、《第13条》或《第15(d)款》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报告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5章,在法院确认的计划下分配证券之后的条款。是 否☐ 截至2025年4月17日,股东持有的普通股累计未偿还股份数为27,258,238股。 威斯通公司及其子公司 索引 2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项目1 - 简化合并财务报表简化合并综合收益(亏损)表(未经审计)简化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简化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浓缩的经审计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注释:缩略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项目2 -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项目3 - 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项目4 - 内部控制和程序第二部分 - 其他信息项目1 - 诉讼事项项目1A- 风险因素项目2 - 未注册股权证券的销售和使用所得款项项目5 - 其他信息项目6 - 附录附录索引签名 第一部分 财务信息 维斯通公司及其子公司权益变动摘要合并报表(数百万)(未经审计) 维斯通公司及其子公司关于精简合并财务报表的注释(未经审计) 备注1. 重大会计政策概述 基础演示 - 期中财务报表 维世通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世通”)的浓缩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U.S. GAAP”)编制的。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规定,某些通常包含在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和脚注披露已被浓缩或省略。这些临时浓缩合并财务报表包括管理层认为对公平呈现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结果、财务状况、股东权益和现金流必要的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经常性调整,除非另行披露)。临时结果并不一定是全年结果的指示。 估计的使用:编制符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的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影响此处报告金额的估计和假设。在做出这些判断时,涉及相当多的判断力,使用不同的估计或假设可能导致结果显著不同。管理层认为其假设和估计是合理和适当的。然而,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处报告的结果不同。2025年3月31日之后发生的事件和情况将在未来期间管理层的估计中得到反映。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按发票金额列示,扣除对预计坏账的允许额度。应收未收款项,不计利息。 公司从中国某些客户处接收银行纸币以结算应收贸易账款。基于交易实质,此类银行纸币的回收包括在经营现金流中,这些交易本质上是经营的。公司可能持有此类银行纸币直至到期,与供应商交换以结算债务,或将其出售给第三方金融机构以换取现金。公司与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出售某些银行纸币,通常到期日不超过九个月。银行纸币出售时带有追索权,但因其所有权利已转让给金融机构,因此符合销售性质。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止的三个个月内赎回3000万美元的中国银行纸币。与已售银行纸币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剩余未偿还金额将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 应收账款计提准备公司根据当前预期的信用损失减值模型(“CECL”)为应收账款设立坏账准备。公司根据历史区域核销率,对账龄进行历史损失率调整。如有必要,历史损失率会根据当前情况和未来损失的合理可支持预测进行调整。当公司了解到特定客户情况时,例如客户破产申请或客户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公司可能还会为个别账户记录一项特定储备。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为1000万美元。 会计公告尚未采用: 2023年10月,FASB发布了一项会计准则更新(ASU 2023-06),“披露改进(发布号33-10532)”。本更新中的修正案修改了在编码中各种主题的披露或呈现要求。某些修正案是对当前要求的澄清或技术修正。每个修正案的实施日期将是SEC将该相关披露从S-X规则或S-K规则中移除生效的日期。公司目前正在评估ASU 2023-06条款的影响。 在2023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第2023-09号(“ASU 2023-09”)——《所得税(主题740)》:改进所得税披露,以提高所得税披露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ASU 2023-09将于2024年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报告期开始实施,并允许提前实施。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项会计准则更新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的潜在影响。 2024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第2024-03号》(ASU No. 2024-03,“ASU 2024-03”——“收入报表费用细分”(DISE)),要求公开业务实体对收入报表费用进行细分披露。该准则要求公开业务实体披露关于某些收入报表费用项目下特定自然费用类别的细分信息,这些项目被认为是相关的。FASB还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第2025-01号》(ASU No. 2025-01,“ASU 2025-01”——“明确生效日期”),明确了ASU 2024-03的采用日期,即2026年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报告期间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报告期间内的中期报告。公司目前正在评估此会计准则更新对其实体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披露的潜在影响。 最近发布的会计准则 2023年8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对2023-05号会计准则更新(ASU 2023-05),“合营企业设立(第805-60节)——识别与初始计量”。此举旨在为投资者以及其他资本分配者(统称投资者)提供合营企业财务报表中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确保报告的一致性。本会计准则更新中规定的修订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设立的所有合营企业。公司将对未来合营企业实施本准则的预期影响。 在2023年11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No. 2023-07,即《关于报告分部披露的改进》(第280项)。本准则更新了报告分部披露的要求,要求披露对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定期提供并对每个分部损益报告指标进行包含的重要报告分部费用。本准则还要求披露被认定为CODM的个人姓名和职位,以及CODM如何使用分部损益的披露指标来评估分部绩效以及决定资源配置的方法。该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对这一准则进行了追溯性采用。 注意2. 企业收购 2024年8月29日,伟世通以5400万美元的现金收购了一家德国先进设计及研发服务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德国收购”),不包括最多1300万美元的或有对价,在达到某些财务和运营里程碑的情况下,将在不超过三年的时间内支付。德国收购预计将扩大和加强公司的电子产品供应。 截至2025年3月31日,德国收购的购买价格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到所承担的资产和负债: 已获得的资产: 承担负债: 善意 德国收购被视为企业合并,所获得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最初根据收购日期管理层的估计,基于可用信息、合理的支持性假设以及在必要时由公司利用的第三方协助进行的公允价值估计进行记录。购买价格于2024年8月29日初步分配。根据更新的信息,已进行了某些测量期调整。这些调整导致现金支付减少100万美元,无形资产增加100万美元,与2024年12月31日相比,截至2025年3月31日,商誉减少200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认为购买价格分配已完成。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基于收入法,包括超额收益和专利权使用费减免方法。公司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价值200万美元的商标和总额为3500万美元的客户相关资产。这些有限寿命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在其估计的10年使用期内摊销商标,15年使用期内摊销客户相关资产。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通过蒙特卡洛模拟衡量,这是一种利用各种结果概率的财务模型。 从收购产生的商誉可在税务目的下扣除。 这些公允价值计量属于公允价值层次中的第三级。 德国收购的规范性影响对本公司报告期内任何期间的业绩没有实质性影响,因此本报告未包含未经审计的规范性披露。 公司因收购产生了100万美元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在2024年年度中被归类为其他收入(费用)。 公司于2024年第四季度以300万美元的现金考虑因素收购了另一家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这笔资金已分配至商誉。截至2025年3月31日,进行了某些计量期间调整,导致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增加100万美元。这次计量期间调整导致 与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相比,商誉减少了100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最终购买价格分配已完成。 注意3. 未合并联营公司 公司对非合并权益法联营公司的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可变利息实体 公司评估其投资合资企业是否属于可变利益实体(“VIE”),在每一项新业务开始以及发生重新考虑事件时。如果确定公司是VIE的主要受益人,且拥有指导影响实体经济绩效的主要活动的权力,并有承担损失或获得VIE可能带来重大利益的义务或权利,则公司将合并该VIE。 公司确定YFVIC为VIE。公司对YFVIC持有的可变利益主要与其所有权利益和次级财务支持相关。公司和阳光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YF”)各自拥有YFVIC 50%的股份,双方均无权控制YFVIC的经营;因此,公司不是YFVIC的主要受益人,也不合并该合资企业。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在YFVIC的股权投资亏损超过了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超出投资余额的亏损未予记录,并作为挂账损失进行监控。截至2025年3月31日,归属于YFVIC的挂账损失总额为200万美元,对此,公司没有合同义务提供资金。 非并表关联交易 公司承诺投资2亿美元于多个实体,这些实体主要关注汽车行业,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执行。作为每个实体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将定期对这笔总承诺金额进行资本投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向总投资承诺总额投入了约1.3亿美元。这些有限合伙企业被归类为权益法投资。 2022年,公司投资了100万美元,用于一家专注于汽车行业技术开发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再进行任何进一步的出资。 注意 4. 重组 鉴于汽车电子行业的经济敏感性以及高度竞争性质,公司持续密切监控当前市场因素和行业趋势,在必要时采取行动,可能包括重组行动。然而,无法保证任何此类行动足以完全抵消不利因素对公司或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影响。 在2025年3月31日结束的三个月中,公司未记录任何重组支出。在2024年3月31日结束的三个月中,公司记录了200万美元的净重组支出。这些支出主要与员工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