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政策导致2024年12月销售费用减少1,040,947.27元,营业成本增加1,040,947.27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股东信息、限售股份变动及其他重要事项均不适用。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