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中被投资单位非经常性损益按持股比例计算的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新国都集团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总部基地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新国都集团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分两期,分别为项目一期和项目二期,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含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土地价款和流动资金等),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待项目一期建设完工并达产,且如约达成相关供地条件后,公司可选择向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项目二期用地,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竞买项目二期用地。项目二期所涉相关事项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主体。2025年3月20日,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