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于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重新论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于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之签字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声明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 杨广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倪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 倪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