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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4-21 财报 -
报告封面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4年9月,以“石农083”小麦品种为抓手,全面启动绿亨“黄淮海粮仓项目”,公司种业板块业务正式拓展至主要农作物品种 2024年4月,收购湖南湘妹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蔬菜种子品种与区域业务布局 2024年10月,南沙育种研究院寿光分子育种实验室正式投入运营,育种效率进一步提升 2024年11月,公司天津绿亨农业科技园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2024年度,新增植物新品种权6项、发明专利2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6项、农药制剂登记证2项,备案肥料产品87项 2024年12月,子公司南沙绿亨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增至7家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五节重大事件..........................................................4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1第九节行业信息..........................................................58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7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6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10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铁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志荣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需要,申请豁免披露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2025年2月27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经审计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如下差异: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 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1.研发模式 (1)农药制剂 公司以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农药制剂为核心产品,注重产品的配方创新、剂型优化和工艺升级,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和引进吸收再创新为辅。 1)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主要依托天津和沧州两地的研发中心和研发团队。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市场部通过市场调研和信息收集提出研发创想,技术部确定研发可行性和成本预算,总经理基于成本效益决定是否研发立项。 2)合作研发 公司积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助力产品配方优化和后续开发,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3)引进吸收再创新 公司在持续投入研发进行自主创新的同时,也适时对产品所需技术进行收购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在短期内实现技术力量的快速追赶,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2)农药原药 公司农药原药的研发主要聚焦于噁霉灵、氯溴异氰尿酸等既有核心产品,研发工作以工艺改进、收率提升为主。 (3)蔬菜种子 新品种选育是种子企业发展的核心,需要具备种质资源、育种基地、育种技术、研发设施和科研团队。为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公司实行以自主选育为主、合作选育为辅的育种模式。 (4)肥料产品 公司肥料以完善作物生产系统产品与服务体系为研发目标,产品研发主要聚焦具体作物开展,肥料产品数量逐年稳定增加。 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植物新品种权42项、农作物审定品种25项、农作物登记品种181项;共拥有农药原药登记证3项、农药制剂登记证87项;专利权75项,备案肥料产品87项。 2.采购模式 (1)农药产品 1)原材料 公司原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农药中间体、化工原料和包装材料等。公司农药制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农药原药、助剂和包装材料等。公司实行“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基于历史经验和当前形势研判市场行情,并据此制定年度和月度采购计划。 2)制剂成品 在未取得产品农药登记证的情况下,公司选择与持证企业合作,将公司商标无偿授权给持证企业,用于生产公司所需的农药制剂成品,公司作为商标授权产品的唯一买受人。 (2)蔬菜种子 1)散种 公司蔬菜种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即散种,通过委托代繁的方式执行采购。基于品种的前期推广经验总结、市场行情预判和当前库存情况,公司制定散种繁育计划,选择合适的制种单位签署委托代繁合同,约定代繁种子的品种、规格、数量、结算价格和质量标准。在委托代繁过程中,公司负责向制种单位提供亲本或原种材料,并辅以相应的技术指导和过程管控;制种单位负责落实制种面积和制种人员,并根据公司质量标准组织种植管理。种子成熟后,制种单位负责将散种运送至公司指定仓库,公司对散种的水分、纯度、净度和发芽率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的种子方可采购入库。公司与制种单位根据实际采购量进行款项结算。 委托代繁模式下,公司对散种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